《金證研》滬深資本組 雲野/作者 清和 映蔚 洪力/風控
目前,中國已成為全球最大的鋅錳電池生產基地,但中國品牌在國際上知名度並不高,出口電池大多以貼牌銷售為主。從長遠看,沒有自己的品牌,或將對行業的持續穩定發展帶來“瓶頸”。而以貼牌生產模式為主要經營模式的浙江野馬電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野馬電池”)未來能否突出重圍?
回顧身後,野馬電池營收連續兩年負增長,且其研發費用率低於同行均值。在其資產負債率走低、無長短期借款的情形之下,野馬電池花10.97億元購買理財產品,且三年合計分紅1.2億元,其募資“補血”合理性存疑。與此同時,野馬電池仍與昔日關聯方共用或不對外“租賃”的通訊地址,資產獨立性存疑;除此之外,野馬電池披露的購銷數據與客户、供應商所披露數據“對不上”,其撐起上千萬元採購額的供應商或為“零人”公司,異象叢生之下,野馬電池的交易數據真實性存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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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收“開倒車”,研發費用率“落後”於行業均值
近年來,野馬電池營業收入“開倒車”;2019年,其淨利潤增速放緩,且六成淨利潤或系由出口退税“貢獻”。
據簽署日為2020年5月28日的招股書(以下簡稱“招股書”)、簽署日為2019年6月18日的招股書(以下簡稱“2019年招股書”),2016-2019年,野馬電池的營業收入分別為8.98億元、10.78億元、10.52億元、9.91億元,2017-2019年分別同比增長20.02%、-2.4%、-5.83%。
2016-2019年,野馬電池的淨利潤分別為1.34億元、0.54億元、1.05億元、1.23億元,2017-2019年分別同比增長-59.44%、92.82%、17.53%。
據招股書,野馬電池主要從事鋅錳電池的研發、生產和銷售,主要產品包括鹼性電池和碳性電池,產品廣泛應用於家用電器、電動玩具、智能家居用品、家用醫療健康電子儀器、新型消費電子、無線安防設備、户外電子設備、無線通訊設備、應急照明等多個領域。
據招股書及2019年招股書,2016-2019年,野馬電池的主營業務收入分別為8.97億元、10.76億元、10.5億元、9.89億元,同期出口銷售額分別為6.61億元、9.36億元、8.97億元、8.49億元,佔當期主營業務收入的比重分別為73.68%、86.98%、85.41%、85.86%。
可見,野馬電池主營業務收入主要來源於境外。
值得一提的是,近年來,野馬電池淨利潤或對出口退税構成“依賴”。
據招股書、2019年招股書,2016-2019年,野馬電池享受的出口退税金額分別為0.53億元、1億元、0.95億元、0.74億元,佔當期淨利潤的比重分別為39.24%、184.58%、90.69%、60.46%。
也就是説,2017-2019年,野馬電池出口退税金額佔淨利潤的比例均超過六成,2017年甚至高達184.58%。
與此同時,野馬電池的研發費用率或在同行業可比公司“墊底”,其未來如何在未來的競爭中“脱穎而出”?是個未知數。
據招股書,2017-2019年,野馬電池的研發費用分別為2,570.5萬元、2,758.73萬元、2,882.34萬元;同期,研發費用率分別為2.38%、2.62%、2.91%。
反觀同行,2017-2019年,四川長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長虹能源”)的研發費用率分別為3.98%、3.99%、4.38%;廣東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力王股份”)的研發費用率分別為4.27%、4.39%、3.94%;寧波亞錦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亞錦科技”)的研發費用率分別為3.04%、3.19%、3.37%。
此外,據浙江恆威電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恆威電池”)招股書,其將野馬電池、長虹能源、力王股份、亞錦科技作為同行業可比公司。同期,恆威電池的研發費用率分別為3.44%、3.77%、3.72%。
2017-2019年,上述4家同行業可比公司的研發費用率均值分別為3.68%、3.84%、3.85%。可見,野馬電池研發費用率不及同行平均水平。
除了業績表現不“給力”,野馬電池“不差錢”反募資“補血”的問題,也值得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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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10億元“閒錢”買理財產品,邊分紅邊募資“補血”
本次上市,野馬電池擬募集1.23億元用於補充流動資金項目。而事實上,野馬電池或“不差錢”,其募資“補血”合理性存疑。
據招股書,野馬電池擬使用募集資金5.58億元,分別用於“年產6.1億隻鹼性鋅錳電池擴建及技改項目”、“研發檢測中心及智能製造中心項目”、“智慧工廠信息化建設項目”、“補充流動資金”四個項目。
其中“補充流動資金”項目擬使用募集資金1.23億元。
據東方財富Choice數據,2017-2019年,野馬電池的資產負債率分別為51.15%、37.71%、34.15%,呈逐年走低態勢。
對比同行,2017-2019年,長虹能源的資產負債率分別為44.42%、55.96%、53.89%;力王股份的資產負債率分別為37.08%、37.79%、35.09%;亞錦科技的資產負債率分別為14.38%、44.01%、63.17%;恆威電池的資產負債率分別為12.77%、11.39%、14.28%。
同期,上述同行業可比公司資產負債率均值分別為27.16%、37.29%、41.61%,逐年走高。2019年,野馬電池資產負債率低於同行均值。
從負債構成看,2017-2019年,野馬電池的短期借款分別為980萬元、0元、0元。同期,野馬電池無長期借款及一年內到期的非流動負債。
2017-2019年,野馬電池的財務費用分別為1,894.62萬元、-828.14萬元、-369.21萬元。
其中,野馬電池的利息費用分別為43.38萬元、5.6萬元、0元;利息收入分別為43.51萬元、52.14萬元、41.87萬元。
顯然,近三年來,野馬電池利息收入均高於同期利息費用。
2017-2019年,野馬電池的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分別為1.2億元、0.73億元、1.95億元。
2017-2019年,野馬電池的貨幣資金分別為1.3億元、0.58億元、0.48億元。同期,期末現金及現金等價物餘額分別為1.01億元、0.36億元、0.31億元。
這意味着,近年來野馬電池現金流及貨幣資金均保持充足,或能覆蓋短期借款。
不僅如此,野馬電池存在“大手筆”購買理財產品的情形。
2017-2019年,野馬電池購買理財產品的金額分別為11,850萬元、71,900萬元、109,690萬元。2019年,野馬電池還存在67.45萬元的期貨投資。
同期,野馬電池投資支付的現金合計分別為11,850萬元、71,900萬元、109,757.45萬元。
需要指出的是,近三年野馬電池還進行了三次分紅,合計上億元。
2017-2019年,野馬科技的現金分紅分別為4,790萬元、367.4萬元、6,800萬元。三年合計分紅1.2億元。
不僅如此,野馬電池未分配利潤逐年上升。
2017-2019年,野馬電池的未分配利潤分別為0.59億元、1.52億元、1.9億元。
此番上市,野馬電池擬募集資金5.58億元,其中1.23億元用於“補血”,而實際上野馬電池資產負債率走低,且貨幣資金及現金等價物相對充裕,“大手筆”購買理財產品且連續三年進行分紅。由此可見,野馬電池或“不差錢”,其募資“補血”合理性或該“打上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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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昔日關聯方地址重合,“經營混淆”或侵蝕獨立性
實際上,野馬電池與曾經的關聯方“共用”通訊地址,或存在經營混淆的“異象”。
據招股書,餘元康、陳恩樂、陳一軍、餘谷峯、陳科軍、餘谷湧六人為野馬電池共同控制人。
2008年12月,餘元康、洪顯揚共同出資設立寧波市鎮海野馬電池配件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鎮海配件”),其中餘元康出資25萬元,持股比例50%;洪顯揚出資25萬元,持股比例50%。
2017年7月12日,餘元康將所持鎮海配件50%股權全部轉讓給無關聯第三方洪顯揚。
也就是説,鎮海配件是野馬電池曾經的關聯方。
關於鎮海配件股權轉讓,野馬電池稱是餘元康和洪顯揚共同協商的結果,是真實轉讓,受讓方支付了相應對價取得了股權,不存在代持情形,目前,鎮海配件與野馬電池無業務、資金往來,不存在關聯交易非關聯化情形。
據市場監督管理局數據,2016-2019年,野馬電池的通信地址為浙江省寧波市鎮海區駱駝街道榮吉路818號。
據市場監督管理局數據,2016-2019年,鎮海配件的通信地址同樣系浙江省寧波市鎮海區駱駝街道榮吉路818號。
也就是説,2016-2017年,鎮海配件作為關聯方,曾與野馬電池或共用企業通訊地址。而2018-2019年,鎮海配件雖已不是野馬電池的關聯方,但其通訊地址並未發生改變,仍處於與野馬電池共用狀態。
且招股書顯示,截至招股書籤署日期2020年5月28日,浙江省寧波市鎮海區駱駝街道榮吉路818號是野馬電池的公司住所、辦公地址。
據2019年招股書,截至2019年6月18日,野馬電池共擁有24項房屋所有權,其中8項房屋所有權的坐落於鎮海區駱駝街道榮吉路818號。此外,野馬電池擁有18宗土地使用權,其中鎮海區駱駝街道榮吉路818號的土地權證編號為甬國用(2015)第0602474號,終止日期為2063年12月24日,使用權人為浙江野馬電池有限公司(野馬電池前身)。
據招股書,截至2020年5月28日,野馬電池共擁有18項房屋所有權,其中浙(2019)寧波市鎮海不動產權第(0058163)號一項房屋所有權坐落於鎮海區駱駝街道榮吉路818號。此外,野馬電池共擁有18宗土地使用權,其中一宗土地坐落於鎮海區駱駝街道榮吉路818號,終止日期為2063年12月24日,使用權人為野馬電池。
此外,招股書並未披露上述土地及房屋存在對外租賃情形。且野馬電池稱目前雙方無業務、資金往來。
由上述情形或表明,自2017年7月將鎮海配件轉讓給無關聯第三方後,鎮海配件的地址卻與野馬電池“重疊”,野馬電池資產獨立性是否存在缺失?其中野馬電池是否將該地址的房屋“無償”給鎮海配件使用?不得而知。此外,雙方不存在租賃行為,野馬電池與鎮海配件關係或“捋不清”。
4
購銷數據與合作方“對壘”,“零人”供應商撐起逾三千萬元採購合同
信息披露無小事。投資者正是根據企業提供的相關信息進行投資活動,維護自身權益。
放眼野馬電池,其不僅與供應商、客户的採銷數據存在“出入”,其或與“零人”供應商合計簽訂逾三千萬元採購合同。
據招股書,2017年,野馬電池存在同時向力王股份進行銷售和採購的情形。其中,野馬電池向力王股份採購LR6電池,採購金額為3,551.53萬元。
而據力王股份2017年報,野馬電池為力王股份2017年第一大客户,力王股份對其銷售金額為3,575.25萬元。
經《金證研》滬深資本組測算,野馬電池招股書所披露的其2017年向力王股份採購LR6電池的金額,比力王股份披露的同期對野馬電池的銷售金額,少了23.72萬元。
即2017年,野馬電池採購額與力王股份銷售額數據“打架”,交易數據的真實性遭“拷問”,而野馬電池數據矛盾的現象不止於此。
無獨有偶,招股書中野馬電池與內銷客户的採銷數據,同樣出現矛盾的情形。
2019年,江蘇愛朋醫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愛朋醫療”)為野馬電池的第四大內銷客户,野馬電池主要對其銷售LR03電池、LR6電池,銷售金額為305.08萬元,佔主營業務收入的比例為0.31%。
據愛朋醫療2019年報,2019年,愛朋醫療向第四、第五大供應商的採購金額分別為382.51萬元、259.43萬元。即是説,2019年,野馬電池對愛朋醫療的銷售額,比愛朋醫療對披露的其對第五大供應商採購額還多,即野馬電池披露的銷售數據與愛朋醫療披露的採購金額“對不上”。
值得一提的是,2017-2019年,野馬電池、力王股份、愛朋醫療的會計政策變更及合併範圍變化,或並未對上述差異造成影響。
問題仍未結束,野馬電池或與“零人”供應商交易。
據2019年招股書,2018年12月24日,野馬電池與青島中東石墨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東石墨”)簽訂採購合同,合同標的為石墨粉、鋅粉,合同金額為1,566.8萬元。
據招股書,2019年12月26日,野馬電池與中東石墨簽訂採購合同,合同標的為石墨粉,合同金額為1,935.02萬元。
即2018-2019年,野馬電池與中東石墨簽訂的採購合同金額合計為3,501.82萬元。
據市場監督管理局數據,2018-2019年,中東石墨的社保繳納人數均為0人。
據公開信息,中東石墨的股東分別為自然人劉洪法、劉寶娥,持股比例分別為98%、2%。兩人除了持股中東石墨,還分別持有青島中發碳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發碳材”)80%、20%的股權。另外,劉洪法還持有青島市金海鷹文化傳媒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金海鷹”)40%的股權。
然而,據市場監督管理局數據,中發碳材成立於2019年3月14日,2019年報顯示其社保繳納人數為0人;而金海鷹成立於2011年2月15日,2018-2019年報顯示其社保繳納人數均為0人。這意味着,2018-2019年,中東石墨實控人或不存在通過控制的其他公司繳納社保的情形。
上述可知,野馬電池與力王股份及愛朋醫療的購銷數據均存在矛盾,交易真實性或該“打上問號”。
一葉障目,不見泰山。上述問題或系“冰山一角”,野馬電池衝擊上市能否得到投資者認可?仍是個未知數。《金證研》滬深資本組將進一步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