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 高遠山
來源 | 獨角金融
2家企業的28億存款放在銀行,卻被用於為第三方企業提供票據融資擔保。存款方在“不知情”下成了“受害者”,且與渤海銀行南京分行交涉無果下選擇報案,事件被媒體公開後該行回應“已報警”。
圍繞28億元存款被質押事件,短短一天之內就發生了兩次“反轉”,當事雙方各執一詞。
這筆鉅額資金流向的企業是什麼來頭?銀行與這家企業有哪些關聯?本該是資金存放最安全的地方反倒離奇“失蹤”,銀行對此是否埋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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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方各執一詞
渤海銀行南京分行11月4日首次接受媒體採訪並做出公開説明稱,“根據我們瞭解到的信息,在一年左右的時間裏,濟民可信系還收取了來源於華業石化系的三倍於我行存款利息的額外收益。我們掌握的其他信息也顯示出:濟民可信對此事是知情的,並非其對外聲稱的單純的存款客户。”
當晚,濟民可信發佈《再次重申!我集團對存款遭質押毫不知情!》聲明稱:“我集團再次重申,下屬兩家子公司28億元存款遭渤海銀行南京分行質押併為第三方公司提供融資擔保的全部操作過程,我集團毫不知情。”
來源:濟民可信公眾號
濟民可信同時表示,渤海銀行南京分行稱,“其他信息也顯示出:濟民可信對此事是知情的”,可詳細披露所謂“其他信息”,或就濟民可信《六問渤海銀行南京分行》一文中提及“不聯繫企業、不依規定面籤質押合同,就將我集團的鉅額存款給第三方貸款做質押擔保,這是否符合貴行的規範業務流程?”等六條疑問給予解答。
11月2日,“央廣網”最新消息顯示,渤海銀行南京分行營業部總經理助理管鵬程暫時聯繫不上,個人電話及公司座機電話均未能接通。而且據江蘇省相關部門初步調查發現,這些辦理貸款擔保質押業務材料上的印鑑都涉嫌偽造,進一步的事實還有待相關部門核實。
“在這個案子裏,我們認為管鵬程是一個比較關鍵的人物。因為我們開户是在他那裏,日常的對接是在他那裏,出事後也是他來跟我們交涉。我們現在聯繫不上他,也不清楚他是不是被警方帶走了。”濟民可信集團的相關負責人表示。
渤海銀行也就上述消息做出回應,該行稱:“如有證據顯示我行人員存在任何違法犯罪行為,我們絕不隱瞞、不掩蓋任何線索,不偏袒、不包庇任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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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團重重
關於“28億存款遭質押”事件,還要從10月下旬的一則報道説起。
10月24日,渤海銀行官網發佈《聲明》稱,“我分行發現企業間異常行為,已向公安機關報案”。
此事緣於《中國經營報》的一則報道,無錫濟煜山禾藥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山禾藥業”)、關聯方南京恆生製藥有限公司(下稱“恆生製藥”)存入渤海銀行南京分行的28億元存款,在兩家藥企不知情的情況下被用於為華業石化南京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業石化”)提供票據融資擔保。
今年8月19日,對於山禾藥業來説,一則渤海銀行南京分行工作人員的來電,堪比一道晴天霹靂。
接電話的是山禾藥業法人代表於江華。電話的那頭,銀行工作人員稱,有人正在櫃枱將電子存款轉為紙質存單,並以此為他人貸款辦理質押,並詢問她:“企業是否有辦理存單質押業務的真實意願?”
因為公司存款從未給第三方辦理過任何擔保、質押,嗅到“危險”信號的於江華立即向上級公司彙報情況。上級公司相關負責人再次諮詢渤海銀行南京分行,確認無疑的是,的確有一名女性在辦理5億元存單質押業務。
上述負責人當即向對方聲明,企業從未准許任何人辦理存款質押事宜,並要求銀行立即報警。
表面上看似來電內容涉及的是5億元存單質押業務,實際上這起電話的背後,是存款方山禾藥業和恆生製藥存入該行的33億元,其中有28億元存款離奇被質押,而企業對此卻毫不知情。
兩家公司與銀行交涉無果後,9月3日,兩家藥企的控股股東江西濟民可信集團有限公司(下稱“濟民可信集團”)向無錫警方報案,目前正等待警方查明事實真相。
圖片來源:騰訊圖庫
事件被媒體公開後,銀行很快做出回應,就在銀行發佈《聲明》的當日,濟民可信集團在微博上發出了《六問渤海銀行南京分行》的文章,質疑該行對第三方企業挪用其存款辦理質押業務早已知情,卻不作為,同時也披露了這一案件的細節和證據。
該集團質問道:“在明確知曉我集團合法存款權益遭受不法侵害、貴行有關人員涉嫌刑事犯罪的情況下,貴行為何還在8月25日強行劃扣了我集團4.5億元存款?”
同時,該集團還提出了幾點疑問,渤海銀行南京分行與華業石化究竟是何關係?該行如此操作是在維護金融秩序?出具虛假詢證函目的何在?
目前,渤海銀行尚未對上述六問作出回應。
據濟民可信消息,事件暴露後,渤海銀行南京分行營業部總經理助理管鵬程登門拜訪,給出瞭解決方案。令人詫異的是,該負責人竟然建議濟民可信繼續用山禾藥業5億元存款,為華業石化從渤海銀行貸款提供存單質押。他還告誡稱,如果濟民可信不做擔保,華業石化逾期後,銀行還是會拿濟民可信的存單代付。若濟民可信選擇報警,公司28億元存單將全部凍結,存單和錢都拿不走。
此外,濟民可信對“央廣網”記者表示,其在11月下旬陸續會有三筆存款到期,存款總額為8億元。該集團擔心存款到期取不出來甚至有再次被銀行劃扣的風險。
天眼查信息顯示,作為融資方華業石化成立於2019年3月1日,實繳資本為10205萬元人民幣,法定代表人王軍,經營範圍包括危險化學品經營;石油製品、燃料油、潤滑油、煤炭的銷售等。
穿透股權後,華業石化由江蘇華之業能源發展有限公司(下稱“華之業能源”)直接持有100%股權。而華之業能源顯示為由北京華昌置業有限公司(下稱“華昌置業”)100%控股的公司。
值得注意的是,華昌置業股東為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有限公司,這也就意味着,華業石化是100%的國有企業。但事實可能並非如此。
28億存單質押案發後,華昌置業曾於9月26日發表聲明稱:“近期,我公司發現不法分子冒用北京華昌置業有限公司的名義虛假註冊了華之業能源、山東國油華錦石油科技有限公司和國化實業集團(河南)有限公司。
華昌置業稱“我公司未對外進行任何股權投資和設立下屬企業,也從未與三家公司或其法定代表人或其任何人員有過任何形式的溝通與合作,或授權該三家公司或其任何人員使用我公司名稱、字號、商號、註冊商標等進行商業宣傳或其他活動”。
上述聲明,更是讓28億元存款“失蹤”案變得撲朔迷離,鉅額資金究竟如何被辦理質押擔保?一切還有待警方進一步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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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該為此埋單?
類似渤海銀行南京分行存款“失蹤”、“飛單”等事件近年頻發。
2015年10月23日晚,北京市朝陽區吳先生收到銀行發來的短信提示,稱其銀行卡被消費9萬元購買理財產品。吳先生立即登陸PC網銀查看情況,竟發現在10月21日凌晨1點50分,此卡已被轉走20萬元人民幣。而在此之前他沒有進行任何操作,更沒有接收到動態驗證碼。後經警方查實,吳先生的銀行卡上共計28.8萬餘元均已被轉移至其他賬户上。
上市公司酒鬼酒(000799.SZ)2013年曾宣佈在中國農業銀行杭州分行1億元存款被盜。事後嫌疑人被捕、部分被盜資金被追回。
2008年,儲户張某將900萬元存入工商銀行江蘇揚中支行。存款到期後,卻發現已被銀行營業部主任何衞華轉走,用於償還個人債務。
這些事件發生的背後,究竟是銀行失職,還是儲户缺乏起碼的風險意識?
北京京師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孫建章律師認為,有一種可能是惡意串通作案,如果沒有銀行的幫助,這種事幾乎不可能。這類案件很可能存在刑民交叉的情形,要明確幾個關鍵點:第一質押人是誰?第二銀行在事件中起什麼作用?第三是否存在偽造相關資料。28億元存款在儲户“不知情”下遭質押擔保的情況,如果沒有存款所有人的授權,銀行肯定無權質押。
據《中國經營報》報道,在企業不知情的狀態下,這28億元存款用於無關公司的貸款質押擔保,其間涉及了相關300餘枚“公章造假”的問題。
在儲户和銀行打官司的時候,很多情況下銀行是不擔責的。孫建章律師曾經代理過金華銀行一個案件,某企業在金華銀行存款,後來支行相關負責人挪用這筆資金用來放貸。最後涉事負責人被依法判刑,但是這筆“消失”的存款,法院審理認為銀行不承擔賠償責任。
銀行工作人員挪用儲户存款,監守自盜,造成儲户財產損失,類似案例並不少見,是否反應出銀行工作的嚴重失職?孫建章律師表示,現實中,很多人習慣用“初始密碼”辦理業務,這樣會有一定的安全隱患。比如儲户或許出於對銀行的信任,與銀行簽訂相關協議,授權銀行代扣、代劃轉相關資金。如果銀行方面利用這個漏洞挪用資金,那麼法院可能會認為,這是對銀行行為的一種授權。
還有一種情形,儲户存錢的時候,這筆款項根本沒存到銀行,而是被有關人員以一種虛構的方式挪作他用。孫建章律師建議,作為儲户,應該主動增強保密意識,保護好自己的個人信息和銀行賬户信息。
一位華北大型股份制銀行的從業人員介紹到,渤海銀行的這起事件屬於典型的內控合規出問題。如果是挪用客户資金,照樣需要蓋章、審批、有權人簽字等一系列手續,現在蓋章都是在高清攝像頭下,影像留存,銀行業務的操作流程極其嚴謹,有經辦人,複核人,互相制約,監管部門核查非常嚴格。企業毫不知情,存單竟能被質押為第三方融資?很可能是聯手造假,風控存在漏洞。
事實上,此前渤海銀行總行及部分分行曾因違規數次被處罰。今年9月,渤海銀行天津分行因內控管理不到位、員工從事違法活動,被罰45萬元;同月,渤海銀行石家莊分行因未按照規定報送大額交易報告或者可疑交易報告,被罰45萬元。
談及銀行責任,這位人士表示,他所在的銀行之前理財業務出過問題,最後都是具體涉及崗位的人自行承擔,更多的是職務犯罪,崗位犯罪。
如何保障客户存款的安全閘門,成為當下商業銀行迫切應對的問題。你對渤海銀行儲户28億元被“盜”怎麼看,歡迎評論區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