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嚴防培訓機構“跑路” 資金託管或成監管利器

中新社北京1月24日電 (記者 夏賓)校外培訓機構的預付費交不交,對於很多家長而言是一道兩難的選擇題:先交錢有折扣優惠,也可能遇上機構“卷錢跑路”。中國正着力解決校外培訓機構的資金風險問題,如何有效監管至關重要。

給孩子校外報班,交完錢後培訓機構卻“蹤跡難尋”,家長維權“追錢”的新聞近年來多有見於報道。尤其是受去年疫情負面影響,校外培訓機構“跑路門”“倒閉門”事件屢有發生。

北京市政協委員、華夏銀行戰略客户部總經理何存近日提交的《加強培訓機構消費者預付資金監管工作的提案》稱,應儘快出台培訓機構消費者預付資金存管規定,明確主責部門、存管方式、各方監管責任,選定部分線上培訓機構作為試點,推動培訓機構預付資金存管成為行業規範,切實保障消費者資金安全。

長沙市政協委員易靜也在近日提交的一份提案中表示,要求校外培訓機構在本市範圍內選擇1家銀行,開立唯一的培訓費資金專户,開立專户時與銀行簽訂專户管理協議,同時銀行按照協議約定,嚴控賬户最低餘額和大額資金流動,並通過系統對接方式向教育主管部門推送專户信息。

目前,中國多地已開始着手降低培訓機構的資金風險。北京市試點開展預付式消費信用監管平台,重點解決培訓機構預收費後監管的問題,近期公佈了首批納入監管的51家校外培訓機構。納入監管後,家長交的每一筆課時費用都能在平台中查到,培訓機構若出現資金異動也有相應的預警機制。平台從收費源頭到退費處理進行全過程監管,進一步防範風險。

青島市北區在青島率先試點校外培訓機構培訓資金監管,共有16家示範單位簽約納入監管平台。首批16家機構將依託青島市、區兩級民辦教育管理平台與中信銀行合作,建立專用賬户,接受資金監管,進一步規範島城民辦教育的發展。

深圳市消委會聯合福田區消費者委員會公佈了《深圳市早期教育行業自律公約》,其中明確提到,早教機構要設定購買課程的七天冷靜期,七天內消費者尚未消費,可予以全額退款。據悉,首批已有7個早教品牌55家門店承諾加入。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數字經濟研究院執行院長盤和林對中新社記者表示,培訓機構預付費與共享經濟中的押金相似,都是以類金融模式聚焦消費者資金,對此必須嚴監管,“押金也好,預付費也好,一旦出問題的話,負面效應會快速放大。培訓機構應主動擁抱監管,而且監管工作要做的是穿透式監管,就是對於預付費要以管理類金融機構的方式去管理。”

“培訓機構作為市場主體,其資金問題應該是多部門合力解決。”對外經貿大學公共政策研究所首席研究員蘇培科認為,可由地方金融監管局牽頭,連同市場監督管理局、教委等行業主管部門,統籌建立跨部門的監管協調機制,同時還可考慮要求設立一個獨立於培訓機構運營主體以外的第三方賬號,該賬號由銀行託管,一旦出現風險問題,預付費資金無法由機構取用,以此降低風險。

蘇培科亦強調,一方面要引導消費者提高風險防範意識,定期對培訓機構的預付費託管情況進行公示,另一方面也要意識到這是一個市場“良幣驅逐劣幣”的過程,在不同教育賽道,例如大班課、小班課、一對一教學的頭部企業可能會因資金和品牌優勢而更歡迎上述監管模式,而其他企業就要擺脱“融資+燒錢”的惡性模式。(完)

來源:中新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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