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日報訊 (全媒體記者張露、王楚涵)為了建立轉板上市機制,規範轉板上市行為,統籌協調不同上市路徑的制度規則,做好監管銜接,6月3日證監會官網發佈《關於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司轉板上市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明確在新三板(股轉系統)精選層掛牌滿一年的企業,可申請轉板到科創板或創業板上市。分析稱,允許精選層掛牌公司直接轉板上市,有助於實現多層次資本市場的互聯互通,由於掛牌公司擬進入精選層、轉板上市均須聘請券商作為保薦機構,券商投行業務空間進一步打開,新三板業務佈局領先的券商最為受益。
精選層企業掛牌滿一年可申請轉板至科創板、創業板上市
《指導意見》對轉入板塊範圍、轉板上市條件、轉板上市程序等作出了規定。其明確指出,符合條件的掛牌公司可申請轉板到科創板或創業板上市。申請轉板上市的企業應當為新三板精選層掛牌公司,且在精選層連續掛牌一年以上,還應符合轉入板塊的上市條件。轉板上市條件應當與首次公開發行並上市的條件保持基本一致,交易所可以根據監管需要提出差異化要求。
同時,在轉板上市程序方面,無需經中國證監會核准或註冊,由上交所、深交所依據上市規則審核並作出決定;掛牌公司申請轉板上市應當按照有關規定聘請證券公司擔任上市保薦人;在股份限售方面,不僅要遵守法律法規的規定,還要符合交易所業務規則的規定。
與此同時,6月3日,華夏、南方、富國、匯添富、招商、萬家等基金公司申報的可投新三板公募基金紛紛拿到批文,成為首批參與新三板精選層投資的公募產品。“預計產品在下週三發行。”一位公募基金人士向記者透露。
建立轉板上市制度是本輪新三板全面深改的核心措施之一。權威專家認為,允許精選層掛牌公司直接轉板上市,有助於加強多層次資本市場有機聯繫,拓寬掛牌公司上市渠道、激發新三板市場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