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SG將全面納入銀行和保險機構管理流程和全面風險管理體系!
本月,綠色金融發展迎來一份重磅文件,中國銀保監會印發《銀行業保險業綠色金融指引》(以下簡稱《指引》)。
《指引》首次提出開展全流程和全鏈條ESG監管,並將綠色金融治理工作的責任明確到組織層級,同時要求銀行業、保險業從戰略高度推進綠色金融。
ESG納入金融機構風險管理體系
此次發佈的《指引》不僅為綠色金融的發展按下了“加速鍵”,更被視為中國綠色金融發展的重要里程碑。在《指引》中,銀行保險機構重點關注ESG(即環境、社會和治理)風險被首次提及。
《指引》明確,銀行保險機構應將環境、社會、治理要求納入管理流程和全面風險管理體系。要求銀行保險機構不僅僅對客户本身環境、社會和治理(ESG)風險進行評估,還需要重點關注客户的上下游承包商、供應商的ESG風險。
海南省綠色金融研究院認為,ESG企業評價標準是揭示金融風險、為企業提供融資、幫助轉型並實現可持續發展目標的準則,銀行保險機構發展綠色金融應以控制ESG風險為抓手。
業內人士指出,《指引》多項內容提到有關環境、社會和治理風險的內容,説明監管不僅認識到這些因素的納入對資金去向有積極的引導作用,也已經非常重視它們可能對金融系統健康和穩定造成的影響。
管理層需制定“綠金”目標和機制
銀行和保險機構綠色金融治理工作責任,進一步明確到組織層級!
《指引》要求銀行保險機構董事會或理事會應當承擔綠色金融主體責任,負責確定綠色金融發展戰略,高級管理層負責制定綠色金融目標,建立機制和流程,明確職責和權限。
此外,銀行保險機構總部和省級、地市級分支機構應當指定一名高級管理人員牽頭負責綠色金融工作,根據需要建立跨部門的綠色金融工作領導和協調機制,統籌推進相關工作。
業內人士認為,《指引》將綠色金融工作的責任明確到人,更有利於相關工作的開展和執行。同時,《指引》建立了最高級別的組織保障,要求銀行保險機構的最高決策機構制定綠色金融發展戰略,管理層需要制定綠色金融目標、建立機制和流程。
漸進有序推進資產組合“碳中和”
《指引》不僅將ESG納入銀行保險機構發展的相關流程,還提出了銀行保險機構應當以助力污染防治攻堅為導向,有序推進碳達峯、碳中和工作。對此,有業內人士認為,這將會改變銀行信貸和保險資金投資的方向。
在支持雙碳工作的態度和策略上,《指引》要求銀行保險調整完善信貸政策和投資政策,積極支持清潔低碳能源體系建設,支持重點行業和領域節能、減污、降碳、增綠、防災,實施清潔生產,促進綠色低碳技術推廣應用,落實碳排放、碳強度政策要求,先立後破、通盤謀劃,有保有壓、分類施策,防止“一刀切”和運動式減碳。
同時,銀行保險機構要堅決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項目盲目發展,加強對高碳資產的風險識別、評估和管理;在保障能源安全、產業鏈供應鏈安全的同時,漸進有序降低資產組合的碳強度,最終實現資產組合的碳中和。
《指引》明確區分了資產組合碳排放和運營碳排放兩個概念,指出兩者都需要以穩妥方式有序實現碳中和。同時,為銀行保險機構如何核算資產組合碳排放和建立碳足跡數據庫奠定了基礎。
綠色金融行業佈局逐步深化
通過梳理近年來監管發佈的“綠金”政策不難發現,發展綠色金融在銀行保險領域早已開始謀篇佈局。
早在2012年,原銀監會就發佈了《綠色信貸指引》,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從戰略高度推進綠色信貸,加大對綠色經濟、低碳經濟、循環經濟的支持。隨後,於2014年發佈《綠色融資統計制度》、於2016年發佈《綠色信貸實施情況關鍵評級指標》。
此外,2021年2月,國務院發佈的《關於加快建立健全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經濟體系的指導意見》明確指出,要加強綠色保險發展,發揮保險費率調節機制作用;2022年5月27日,銀保監會發布《中國保險業標準化“十四五”規劃》指出,探索綠色保險統計、保險資金綠色運用、綠色保險業務評價等標準建設等。
此次發佈的 《指引》更是上述政策的發展與延續,不僅體現了綠色金融發展理念的一脈相承,還從五大方面對銀行保險機構發展綠色金融提出了明確要求,綠色金融政策指引正逐步深化、愈發精準。
中國銀保監會表示,下一步將強化監管引領,推動銀行業保險業持續提升綠色金融服務質效,同時進一步完善綠色金融領域政策框架:健全銀行業保險業綠色金融相關政策,指導銀行保險機構完善綠色金融管理制度和業務流程,提升綠色金融創新與服務能力;引導銀行保險機構深入研究經濟綠色低碳轉型路徑,積極穩妥開展綠色金融產品和服務創新,加大對碳減排重點領域的金融支持,促進綠色低碳技術研發應用,加強綠色低碳轉型風險管理;指導銀行保險機構積極探索環境和氣候風險管理工具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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