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人民網-強國論壇 原創稿
視頻製作:實習生周依佳
人民網北京8月20日電 (唐佳、實習生劉鳴曦)近期,多起奧運健兒姓名被搶注為商標事件引發關注。8月19日,國家知識產權局對此予以譴責,並依據商標法相關條款,對第58130606號“楊倩”、第58108579號“陳夢”、第58265645號“全紅嬋”等109件商標註冊申請(含一標多類)予以快速駁回。
國家知識產權局官網截圖
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張平在接受人民網“強觀察”欄目採訪時表示:“此次事件,部分被搶注的商標都還處於申請階段,審核人員若認定這種行為侵害了知名人士的姓名權,妨害了公共秩序,可在當事人不提出異議的條件下,直接不予核准註冊。”
“強觀察”欄目查詢發現,搶注商標事件絕非奧運健兒這一孤例。2020年,多家公司就曾提交“丁真”商標註冊申請,類別涉及日化用品、教育娛樂、網站服務等;2019年,歌手毛不易的姓名、藝名被多家公司搶注為商標,甚至一些公司以“打擦邊球”的形式,將商標註冊為“毛不易掉”等。不止名人,今年3月20日三星堆最新考古發現公之於眾之後,“三星堆”“三星堆文明使者”“三星堆火鍋”等商標亦被多家企業和個人申請註冊。
張平認為,惡意搶註名人姓名為商標是一種侵害在先權利人姓名權的行為,不僅會造成不正當的市場競爭,還可能截斷了該商標今後投向實際使用的可能性。
商標搶注何以如此瘋狂?張平直言,搶注者的主要動因在於牟利。
張平進一步解釋稱,搶注商標的動機不僅僅是表面上的“吃名人紅利”,也有些機構以“囤積商標”為目的,搶注一批商標,或在註冊公司時將經營範圍劃定得較為寬泛,從而進行商標再次銷售,更有甚者“反咬一口”稱在先權利人侵權,圖謀惡意訴訟獲利。
“即便相關部門會做出處罰,但囤積、倒賣商標帶來的巨大經濟利益仍使得職業搶注人、機構鋌而走險。”張平認為,有關部門應以審核為主,監管、司法為輔,保證惡意搶注商標行為受到嚴肅、有效的打擊。
《商標法》第68條規定,對惡意申請商標註冊的,根據情節給予警告、罰款等行政處罰。此外,為規制惡意商標申請,維護商標註冊管理秩序,國家也在不斷加大打擊力度。
2019年,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專門出台《規範商標申請註冊行為若干規定》,明確了對於申請人、商標代理機構違規行為的處罰措施。
2021年3月,國家知識產權局印發《打擊商標惡意搶注行為專項行動方案》,打擊商標惡意搶注行為形成高壓態勢,助力營造良好創新環境和營商環境。
張平認為,打擊商標惡意搶注行為,關鍵在於規範審查行為。商標審核審批機關應加大審查力度,對於明顯的惡意搶注行為要主動審查,確保該行為“審而不過”。同時,要清理、審查和剔除此類搶注機構,並對搶注者給予高額賠償懲罰。
“唯有如此,方能在各個環節上最大限度地遏制惡意搶注行為,還名人以姓名權,還市場以公平競爭秩序。”張平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