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改革委等四部門日前聯合印發《關於做好2021年降成本重點工作的通知》(下稱《通知》),提出2021年降低實體經濟企業成本工作部際聯席會議將重點組織落實的8個方面19項降成本重點任務。
對此,上海國家會計學院副教授葛玉御向上海證券報記者表示,2021年的“減税降費”與往年很不一樣,體現為從階段性轉向制度性、從規模性轉向結構性的兩個“轉向”。其中,製造業等實業產業將享受到結構性減税降費的紅利,預計今年全年可新增減税800億元。如果再加上其他減税政策,全年新增減税預計超過5500億元。
“降低實體經濟成本是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重要內容,其內涵是讓利實體經濟、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和推動技術進步。”國家發展改革委宏觀經濟研究院副院長吳曉華説。
《通知》提出,進一步優化減税政策。繼續執行制度性減税政策,延長小規模納税人增值税優惠等部分階段性政策執行期限,實施新的結構性減税舉措。將小規模納税人增值税起徵點從月銷售額10萬元提高到15萬元。對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户年應納税所得額不到100萬元的部分,在現行優惠政策基礎上,再減半徵收所得税。對先進製造業企業按月全額退還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額。繼續執行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75%政策,將製造業企業加計扣除比例提高到100%。
“在財力約束下,今年的減税降費不再強調規模,轉變為結構性減税降費,精準扶持特定行業(如製造業)和特定規模企業(如小規模納税人、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户等)。”葛玉御分析認為。
“從總量上看,2021年減税降費力度並未明顯減弱。”蘇寧金融研究院高級研究員陶金向記者表示,同時,減税降費政策在結構上更加精細化,實效上要求更高。
《通知》還提出,落實落細減税降費紅利,包括堅決不收過頭税費,堅決防止搞集中清欠税收、亂收費削減政策紅利,嚴控非税收入不合理增長等。
對此,葛玉御表示,“堅決防止搞集中清欠税收”的要求是在特定時期給市場主體一個積極明確的信號,有助於企業充分享受減税降費政策紅利,集中精力發展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