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得注意的是,此前於2019年2月14日,澄星股份(*ST澄星,600078)便發佈了《關於公司及相關當事人收到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書和市場禁入決定書的公告》(公告編號:臨2019-006)。此後便受到了受損投資者的索賠。該案件的索賠時效將於2022年2月13日結束,在剩餘最後的2個月時間裏,凡符合在在2012年3月29日到2015年12月23日之間買入澄星股份(*ST澄星,600078)股票,並在2015年12月23日之後賣出或持有澄星股份(*ST澄星,600078)股票的投資者需抓緊時間參與最後的報名機會。
如今澄星股份(*ST澄星,600078)再次因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被證監局立案調查,依據《證券法》及虛假陳述相關司法解釋,凡符合在2021年12月7日(含當天)前買入,並且在之後賣出或仍持有而虧損的投資者可預先登記索賠(索賠條件或將隨着案件進展有所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