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的建議》全文公佈。其中的涉税事項主要有以下內容:
三、堅持創新驅動發展,全面塑造發展新優勢
8.提升企業技術創新能力。強化企業創新主體地位,促進各類創新要素向企業集聚。推進產學研深度融合,支持企業牽頭組建創新聯合體,承擔國家重大科技項目。發揮企業家在技術創新中的重要作用,鼓勵企業加大研發投入,對企業投入基礎研究實行税收優惠。發揮大企業引領支撐作用,支持創新型中小微企業成長為創新重要發源地,加強共性技術平台建設,推動產業鏈上中下游、大中小企業融通創新。
六、全面深化改革,構建高水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
22.建立現代財税金融體制。加強財政資源統籌,加強中期財政規劃管理,增強國家重大戰略任務財力保障。深化預算管理制度改革,強化對預算編制的宏觀指導。推進財政支出標準化,強化預算約束和績效管理。明確中央和地方政府事權與支出責任,健全省以下財政體制,增強基層公共服務保障能力。完善現代税收制度,健全地方税、直接税體系,優化税制結構,適當提高直接税比重,深化税收徵管制度改革。健全政府債務管理制度。建設現代中央銀行制度,完善貨幣供應調控機制,穩妥推進數字貨幣研發,健全市場化利率形成和傳導機制。構建金融有效支持實體經濟的體制機制,提升金融科技水平,增強金融普惠性。深化國有商業銀行改革,支持中小銀行和農村信用社持續健康發展,改革優化政策性金融。全面實行股票發行註冊制,建立常態化退市機制,提高直接融資比重。推進金融雙向開放。完善現代金融監管體系,提高金融監管透明度和法治化水平,完善存款保險制度,健全金融風險預防、預警、處置、問責制度體系,對違法違規行為零容忍。
十二、改善人民生活品質,提高社會建設水平
42.提高人民收入水平。堅持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分配方式並存,提高勞動報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完善工資制度,健全工資合理增長機制,着力提高低收入羣體收入,擴大中等收入羣體。完善按要素分配政策制度,健全各類生產要素由市場決定報酬的機制,探索通過土地、資本等要素使用權、收益權增加中低收入羣體要素收入。多渠道增加城鄉居民財產性收入。完善再分配機制,加大税收、社保、轉移支付等調節力度和精準性,合理調節過高收入,取締非法收入。發揮第三次分配作用,發展慈善事業,改善收入和財富分配格局。
摘自《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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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國家税務總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