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化票據管理辦法》(下稱《辦法》)昨日起正式實施。當日,上海票據交易所(下稱上海票交所)披露了近期創設的標準化票據產品,這也是今年以來標準化票據產品的首次亮相。
人民銀行6月28日發佈公告稱,中國人民銀行制定了《標準化票據管理辦法》,現予公佈,自2020年7月28日起實施。
《辦法》顯示,標準化票據是指存託機構歸集核心信用要素相似、期限相近的商業匯票組建基礎資產池,以基礎資產池產生的現金流為償付支持而創設的等分化受益憑證,屬於貨幣市場工具。票據是中小企業重要的融資渠道之一,也是金融機構資金交易和資產負債管理的工具。
據瞭解,上海票交所昨日共披露了14單標準化票據產品創設文件,包括“平安證券中核華興”“蘇銀亨通”“寧行票企贏”“海通證券齊魯交通”等,合計創設規模達11.44億元左右,承兑人信用等級最低AA,產品最低融資利率為2.5%。
具體看,在此次首批項目中,只有寧波銀行作為存託機構創設的“寧行票企贏”基礎資產是“為貼現銀票”,承兑人為江蘇銀行杭州分行;其他產品均是“為貼現商業匯票”,承兑人為相關企業。另外,從產品期限看,此批產品中,有5單的期限接近一年期,其餘多為半年期以下。
《辦法》明確了存託機構是商業銀行和證券公司。從此次存託機構類型看,首批的14單項目中,存託機構多為股份制銀行和城商行,證券公司作為存託機構的僅有3單,分別是平安證券、國泰君安和海通證券。
對銀行而言,成為存託機構相當於幫助商業銀行獲得了承銷標準化票據的資質。在廈門國際銀行投行與資管部分析員任濤看來,它使得商業銀行不再僅扮演投資者或授信人身份,也可以藉助標準化票據這一工具搭建完整的鏈條,開展投融資一體化的投行業務。
“標準化票據是一種融資方式。”任濤認為,與傳統票據不同,標準化票據屬於證券融資性質,增加了大類資產配置中的一個投資品種,通過流動性轉換以及標準化等方式吸引更多的機構投資者參與到票據業務中,以盤活中小金融機構的信貸資產和優化中小企業的流動資產,豐富中小企業和中小金融機構的資金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