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經緯10月18日電 康惠製藥18日晚間公告披露,17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陝西監管局下發的《關於對陝西康惠製藥股份有限公司及王延嶺、董娟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陝證監措施字[2023]43號)(以下簡稱“《警示函》”)。
《警示函》顯示,經查,康惠製藥存在信息披露不準確、不完整情形:
2023年10月13日,康惠製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e互動”平台回覆投資者關於孫公司陝西友幫生物醫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陝西友幫)生產線投產情況及主要生產哪類藥物的原料藥及中間體問題時,稱“陝西友幫可生產降糖/減肥藥物司美格魯肽、替泊爾肽中間體”。
10月16日上午10點至中午12點45分之間,公司在“e互動”平台回覆多個投資者相關提問時,均表示孫公司陝西友幫目前沒有生產減肥藥中間體。
10月16日晚間,公司發佈《澄清説明公告》稱陝西友幫目前不具備司美格魯肽及替泊爾肽中間體的生產能力。
陝西證監局指出,公司於10月13日、10月16日針對孫公司陝西友幫是否可生產降糖/減肥藥物司美格魯肽、替泊爾肽中間體的問題前後回覆不一致,信息披露不準確、不完整,不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82號,以下簡稱《辦法》)第三條規定。
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王延嶺、董事會秘書董娟對前述事項負有主要責任。
根據《辦法》第五十二條規定,陝西證監局決定對康惠製藥及王延嶺、董娟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
對此,康惠製藥表示,公司及相關責任人高度重視警示函中所指出的問題,將認真吸取教訓並引以為戒,進一步加強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學習,依法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持續提升公司信息披露質量,提升公司規範運作水平,堅決避免此類事件再次發生。
此前,上交所於10月16日就上述事項向康惠製藥下發監管工作函,處理事由為就公司E互動回覆事項明確監管要求。
資料顯示,康惠製藥主營業務為中成藥品的研究、開發、生產與銷售,公司主要產品為坤復康膠囊(片)、複方雙花片、消銀顆粒、附桂骨痛膠囊、複方清帶灌注液等。
二級市場上,康惠製藥澄清孫公司陝西友幫不具備司美格魯肽及替泊爾肽中間體的生產能力後,股價連續兩日下跌,18日收報19.81元,跌幅0.45%,目前公司總市值19.79億元。(中新經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