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台酒無疑是中國最具商業價值的品牌,股價屢創新高,目前每股市值已達1800餘元,達到了常人無法想象的地步。公司市值也早在2018年6月就已突破一萬億大關,現在更是超過二萬億,超過一些不發達省份的年GDP總量,儼然成為一個神話般的存在。
隨着2020年上半年各上市公司財報披露,貴州茅台股份成績依然亮眼,疫情似乎對其絲毫沒有影響,公司各項指標與上年同期均增長,上半年營收439528.04萬元,淨利潤226016.56萬元,經營現金淨流量126209.63萬元。可以説是一個有錢賺又不差錢的好公司,與很多資金鍊短缺的公司有着天壤之別。
有會計人士對茅台股份2020年上半年財報做了專業分析,得出貴州茅台股份的百元銷售成本的大致組成:產品成本7.28元,企業所得税15.61元,消費税城建税等10.87元,增值税11.5元,管理費用5.76元,銷售費用5.76元,研發費用0.05元,理財收益-3.24元,淨利潤46.4元。茅台酒銷售真正成為了老百姓所説的對半賺的境界。從以上分析中不難看出,喝到人們口中的茅台酒,其真正的生產成本僅有區區的幾塊錢,與動輒成千上萬一瓶的茅台酒之間有着巨大差別。可既便是這樣,市場上以茅台官方定價1499元/瓶授權的銷售的酒幾乎沒有,有的都是2500—3000元/瓶非授權店在賣的茅台酒。
茅台酒的高售價,絲毫沒有影響茅台酒的銷售,公司業績是如日中天,一席絕塵。茅台酒良好的業績加市場追捧,使茅台酒已成為一個名符其實的奢侈品,已不在是普通人可以享用的物品了。
在社會上能喝得起茅台人,基本都是些有頭有臉的人物,如此高昂的售價,即便是可以買到官方定價的茅台酒,也不是平頭百姓可以消受得起的,更不要説兩三千一瓶的茅台酒了。而對喝得起的人來説,也不過是平常之事,只不過感覺倍有面子而已。對他們來説喝酒不在是喝酒,喝的是身份是地位是象徵是情懷,亦或是感覺罷了。
曾幾何時,無論過去,亦或是將來,茅台似乎都不可能是一個平民品牌,是一個所有老百姓都喝得起的酒。記得上個世紀八十年代初,我在江西德興剛脱下軍裝成為一名鐵路工人,當時的工資差不多40塊錢的樣子。當時樂平鄉下的鄉村供銷社賣的茅台酒是8塊錢一瓶,一個月的工資不吃不喝可以買5瓶茅台酒,只不過需要憑票購買。當時大家每月工資基本都是幾十塊錢,即便不憑票供應,也沒有多少人喝得起。到現在差不多快40年了,工資一個月有了萬把塊錢,在市場上也差不多可買5瓶茅台酒。看來茅台酒的價格,與我們的收入是在同步增長的。
在茅台酒低成本與高售價之間,似乎不存在普通商品的價值矛盾,市場對其高售價不僅不排斥,而且認可度越來越高。是什麼力量使如此巨大的差距形成了平衡呢,那就是茅台所具有的品牌影響,也就是財務會計上的“商譽價值”。
商譽是什麼,用老百姓的話説就是品牌,就是信譽,就是品質,就是口碑,就是社會知名度等一系列看得見看不見的東西,用普通人的話就是有錢難買我樂意。以西方英語的説法通常是指企業在同等條件下,能獲得高於正常投資報酬率所形成的價值。這是由於企業所處地理位置的優勢、或是由於經營效率高、歷史悠久、人員素質高等多種原因,與同行企業比較,可以獲得超額利潤。關於商譽的本質,比較權威的觀點當屬美國當代著名會計理論學家亨德里克森在其專著《會計理論》中介紹的三個論點,即好感價值論、超額收益論和總計價賬户論。這三個論點稱作商譽的“三元論”。
在很多人心目中,茅台已不單純是一種商品,已成為一個有特殊內涵的文化符號,受到很多人的追捧,把它視為財富的象徵,屯而收之。茅台所具有的很多特性是其他企業所無法企及的,在很多企業拼命降低庫存佔領市場的生存法則下,茅台的庫存卻成為其核心競爭力的體現,商品不愁賣不出,而是想着如何在產能有限和滿足巨大市場之間找到平衡。茅台與市場價間值交換間出現了與其他企業截然相反的景象,消費市場購買茅台產品要付款後發貨,而且還要排隊等待。而茅台採購生產所需的原材料,往往則是先收貨後付款。這樣的局面就使茅台成為兩頭通吃的贏家,現金流源源不斷,並由此為企業創造出巨大的理財收益,成為茅台一個效益可觀的利益源。
一個品牌只所以廣受歡迎,除本身所具有高質量和高品質外,其一直以來所形成的良好社會形象,一貫的專業追求所形成廣泛認知度已深入人心,給人以值得信賴的基礎,久而久之,品牌的印象就成為印記而揮之不去。所以樹立品牌,是任何一個企業想做成事業的不懈追求。
壹點號東郭二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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