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聯社(北京,記者 高雲)訊,規範新股發行定價機制,監管在行動。進入7月份,中證協、上交所、深交所均對IPO新股發售違規的網下投資者及其配售對象採取監管措施或黑名單等監管動作。
7月5日,根據針對網下詢價合規情況專項現場檢查結果,上交所對6家存在違規報價行為的機構投資者採取書面警示的監管措施。
7月17日,中證協對11家網下投資者採取自律措施,包括暫停網下投資者資格。註冊制改革以來,共將257個發生違規情形的配售對象列入限制名單。
7月22日,中證協發佈今年第4號首次公開發行股票配售對象黑名單,涉及黑名單對象達76個。被列入黑名單時限短則半年,長則一年。
中證金融研究院首席經濟學家潘宏勝向媒體表示,目前看,新股發行總體平穩,但也出現了一些需要關注的情況,比如,部分IPO發行市盈率呈下降趨勢,未募足項目增多;部分網下投資者重策略輕研究,為博入圍“抱團報價”,干擾發行秩序;定價與投價報告估值區間偏差較大,主承銷商出具的投價報告未能充分發揮定價引導作用。這反映出,一些機構沒有經過專業、獨立研究,報價不審慎不客觀,其內控合規流程沒有發揮應有作用,還可能存在打聽報價、串通報價等涉嫌違規行為,因此有必要進一步強化監督檢查,新股發行定價機制仍有待進一步完善。
針對上述新情況新問題,據財聯社記者多方瞭解,證監會有關部門、交易所和證券業協會正在廣泛聽取市場意見,積極研究解決,擬從優化規則和加強監管兩方面採取相關措施,維護良好發行秩序。一方面,根據市場形勢變化,完善股票發行定價、承銷配售等相關制度規則,優化報價流程,平衡好發行人、承銷機構、報價機構和投資者之間的利益關係,推動市場化發行機制更有效發揮作用;另一方面,加強報價機構監管,規範報價行為,重點加大對串價等干擾發行定價行為的打擊力度,及時出清不專業、不負責任的機構,督促報價機構完善內控機制,提高發行承銷監管的針對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