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報訊(記者 馬換換)2月21日晚間,仁東控股(002647)披露公告稱,公司收到證監會下發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決定對公司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150萬元罰款。
據瞭解,2021年7月13日,仁東控股收到證監會《調查通知書》,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證監會決定對公司進行立案調查。經查明,仁東控股涉嫌違法的事實包括2019年年度、2020年半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以及未按規定及時披露未能清償到期重大債務的違約情況等。
綜合兩項行政處罰意見,證監會擬決定對仁東控股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150萬元罰款;對公司時任董事長、代董事會秘書霍東給予警告,並處以120萬元罰款;對公司時任總經理、副董事長、財務總監王石山以及時任副總經理黃浩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50萬元罰款。經計算,仁東控股及相關當事人合計被罰370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