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發佈《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上市公司自律監管規則適用指引第3號——科創屬性持續披露及相關事項》的通知。通知指出,科創公司實施重大資產重組或發行股份購買資產的,標的資產應當符合科創板定位,所屬行業應當與科創公司處於同行業或上下游,且與科創公司主營業務具有協同效應。科創公司發行證券的,募集資金應當投資於科技創新領域的業務。(證券時報)
上交所:科創公司發行股份購買資產的,標的資產所屬行業應當與科創公司處於同行業或上下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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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發佈《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上市公司自律監管規則適用指引第3號——科創屬性持續披露及相關事項》的通知。通知指出,科創公司實施重大資產重組或發行股份購買資產的,標的資產應當符合科創板定位,所屬行業應當與科創公司處於同行業或上下游,且與科創公司主營業務具有協同效應。科創公司發行證券的,募集資金應當投資於科技創新領域的業務。(證券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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