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我國金融業服務經濟仍有空間,創新能力仍顯不足。着眼全局,金融業要切實履行好服務實體經濟的根本職責。
一是支持國家重點工程和重要項目。優化融資供給結構,圍繞“製造強國、質量強國、網絡強國、數字中國”建設,以增加製造業中長期資金需求比重為重點,聚焦新基建、5G網絡、科技創新、數字經濟發展,進一步研究支持製造業數字化轉型的金融措施。
二是延續小微企業金融政策支持。持續改進和完善小微企業金融服務,進一步疏通貨幣信貸傳導機制,發揮信貸保險融合服務功效,促進降低中小微企業綜合融資成本。
三是繼續不斷地聚焦扶貧、養老、健康、醫療等金融保險服務薄弱環節,調動各類金融資源,支持消費升級和民生改善。落實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確定的“規範發展第三支柱養老保險”要求,發揮商業保險機構的作用,推動長期護理保險等轉型發展。
立足構建我國新發展格局,切實發揮金融在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方面的作用:一是重點建構適應雙循環新發展格局的產業鏈金融,全面服務於暢通國內大循環,促進國內國際雙循環,推動形成雙循環新發展格局;二是構建國內金融大循環,進一步擴大有效的金融需求,形成生產、流通、分配、消費互聯互通的金融服務體系,做到金融與經濟社會融合發展;三是服務區域經濟發展戰略,推動形成全面開放新格局。要圍繞“一帶一路”建設、京津冀協同發展、長江經濟帶發展、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等,構建與國際貿易、國際投資和吸引外資來華投資的大循環體系。
牢固樹立新發展理念,為我國經濟結構調整、高質量發展提供金融支持。建議:一是要對產業的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轉型提供全方位支持,進一步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二是服務創新驅動發展戰略,不斷創新出新的金融產品和服務,構建滿足創新型企業需求,促進科技、資本和產業緊密融合的金融服務體系;三是支持綠色經濟發展。一方面,國家層面出台支持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建設的專項政策;另一方面,中央金融監管部門要明確對綠色信貸、綠色債券等金融工具的政策要求,並進一步細化實施準則,可重點推動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的強制實施。
(作者系全國政協委員、原中國保監會副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