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境內外人才個人所得税負超過15%的部分予以免徵

【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境內外人才個人所得税負超過15%的部分予以免徵】財聯社3月9日電,廣東省財政廳與國家税務總局廣東省税務局9日轉發《財政部 税務總局關於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個人所得税優惠政策的通知》,就合作區個人所得税優惠政策進行細化和落實,境內外人才實際税負實現不超過15%。通知明確,對在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工作的境內外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其個人所得税負超過15%的部分予以免徵。對享受優惠政策的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實行清單管理,具體管理辦法由粵澳雙方研究提出,提請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領導小組審定。同時,對在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工作的澳門居民,其個人所得税負超過澳門税負的部分予以免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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