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江汽車被限制高消費,曾被“限高”132次

  樂居財經訊  9月3日,據企查查,杭州長江汽車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長江汽車”)被限制高消費,關聯對象為曹忠,案號為(2021)津02執431號,限消令對象為長江汽車,申請人為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於3月11日立案。

  據樂居財經瞭解,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於2001年3月成立,法定代表人為1王鵬。公司經營範圍為辦理人民幣存款、貸款、結算業務等。最終受益人為上海市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受益股份29.24%。

  長江汽車於1996年6月12日成立,法定代表人為曹忠,註冊資本為10億元。公司經營範圍為製造、加工、批發、零售:客車、電車、專用汽車、汽車零部件等。公司由北京紫荊聚龍科技投資有限公司持股49.83%,五龍電動車有限公司持股49%,簡式國際汽車設計(北京)有限公司持股1.17%。

  據企查查,長江汽車有被執行人記錄3條,被執行總金額6840.13萬元,歷史被執行人180次。公司有限制高消費記錄132條。

  (責編:王敏)

文章來源:樂居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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