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可再生能源發展規劃出爐
國家發展改革委6月1日消息,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等九部門近日聯合印發的《“十四五”可再生能源發展規劃》明確提出,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區為重點,加快建設黃河上游、河西走廊等七大陸上新能源基地;重點建設山東半島、長三角、閩南等五大海上風電基地集羣;重點部署城鎮屋頂光伏行動、“光伏+”綜合利用行動等九大行動。
業內人士認為,風電光伏大基地建設將加速推進,風電光伏新增裝機量有望實現高增長。
錨定碳達峯碳中和目標
《規劃》錨定碳達峯、碳中和目標,緊緊圍繞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達到20%左右的要求,設置了4個方面的主要目標。
一是總量目標,2025年可再生能源消費總量達到10億噸標準煤左右,“十四五”期間可再生能源消費增量在一次能源消費增量中的佔比超過50%。二是發電目標,2025年可再生能源年發電量達到3.3萬億千瓦時左右,“十四五”期間發電量增量在全社會用電量增量中的佔比超過50%,風電和太陽能發電量實現翻倍。三是消納目標,2025年全國可再生能源電力總量和非水電消納責任權重分別達到33%和18%左右,利用率保持在合理水平。四是非電利用目標,2025年太陽能熱利用、地熱能供暖、生物質供熱、生物質燃料等非電利用規模達到6000萬噸標準煤以上。
“這些目標是綜合考慮了各類非化石能源的資源潛力、重大項目前期工作進度、開發利用經濟性等多種因素確定的,能夠為完成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費佔比20%左右和2030年25%左右的目標奠定堅實基礎。”國家發改委相關負責人表示。
該負責人指出,為落實上述目標,《規劃》重點部署了五個方面的重點任務。在供給方面,優化發展方式,大規模開發可再生能源。在消費方面,促進存儲消納,高比例利用可再生能源。在技術方面,堅持創新驅動,高質量發展可再生能源。在體制方面,健全體制機制,市場化發展可再生能源。在國際合作方面,堅持開放融入,深化可再生能源國際合作。
建設五大海上風電基地集羣
在推動大型風電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基地建設方面,《規劃》明確提出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區為重點,加快建設黃河上游、河西走廊、黃河幾字彎、冀北、松遼、新疆、黃河下游等七大陸上新能源基地;科學有序推進大型水電基地建設;依託西南水電基地調節能力和外送通道,統籌推進川滇黔桂、藏東南二大水風光綜合基地開發建設;優化近海海上風電佈局,開展深遠海海上風電規劃,推動近海規模化開發和深遠海示範化開發,重點建設山東半島、長三角、閩南、粵東、北部灣五大海上風電基地集羣。
上述負責人表示,將堅持清潔能源開發與生態環境治理相結合,堅持規模化、集約化,加大力度規劃建設以大型風光電基地為基礎、以其周邊清潔高效先進節能的煤電為支撐、以穩定安全可靠的特高壓輸變電線路為載體的新能源供給消納體系,為保障電力供應、建設新型電力系統、實現碳達峯碳中和目標提供有力支撐。
部署九大行動
圍繞可再生能源發展與生態文明建設、新型城鎮化、鄉村振興、新基建、新技術等深度融合,《規劃》重點部署了九大行動,即城鎮屋頂光伏行動、“光伏+”綜合利用行動、千鄉萬村馭風行動、千家萬户沐光行動、新能源電站升級改造行動、抽水蓄能資源調查行動、可再生能源規模化供熱行動、鄉村能源站行動以及農村電網鞏固提升行動,以紮實有效的行動保障規劃全面落地。
按照《規劃》,“十四五”期間,新建工業園區、新增大型公共建築分佈式光伏安裝率達到50%以上。在新能源汽車充電樁、高速鐵路沿線設施、高速公路服務區等交通領域和5G基站、數據中心等信息產業領域推動“光伏+”綜合利用。推動100個左右的縣、10000個左右的行政村鄉村風電開發。建成1000個左右光伏示範村。
在金融支持方面,《規劃》指出,豐富綠色金融產品和市場體系,開展水電、風電、太陽能、抽水蓄能電站基礎設施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等試點,進一步加大綠色債券、綠色信貸對符合條件新能源項目的支持力度。鼓勵社會資本按照市場化原則,多渠道籌資,設立投資基金,支持可再生能源產業發展。
機構報告認為,受相關政策落地實施和穩增長推動能源投資的雙重利好影響,新能源行業發展有望進一步提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