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規劃綱要提出,力爭2030年前實現碳達峯,2060年前實現碳中和,這是我國向國際社會做出的一項莊嚴承諾,也是一場廣泛而深刻的經濟社會變革。實現“雙碳”目標,必須堅持目標導向和問題導向相結合,堅持系統觀念,統籌產業結構調整和能源生產消費結構調整,統籌節能和減排,加強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謀劃、戰略性佈局、整體性推進,主要任務和工作重點建議包括以下六個方面。
大力推動產業佈局和結構調整升級
科學規劃佈局高耗能、高碳排放等重大項目,加強建設選址論證比選,調整優化高耗能、高碳排放等重點產業的空間佈局,儘可能降低能源資源、原材料和工業製成品等大宗商品的物流運輸半徑,降低物流運輸能耗,促進高耗能、高碳排放等重點產業空間節能降耗。
推動產業結構轉型升級,鼓勵發展綠色低碳產業,支持引導傳統產業節能和減排技術改造;大力發展循環經濟,促進循環經濟產業發展,大力支持產業園區循環化改造,促進能源資源集約節約利用,推動產業生態化和產業園區生態化發展,降低能源資源消耗強度。
優化交通運輸業空間佈局,科學規劃綜合立體交通體系,優化佈局綜合交通樞紐工程,調整優化集疏運體系,支持發展臨空、臨港和高鐵經濟區,從空間佈局上促進交通運輸業和區域節能減排。調整優化倉儲物流園區佈局,合理佈局商貿網點,促進倉儲物流園區和物流企業降成本、降能耗。
加快推進能源生產和消費結構調整
煤炭消耗和能源生產結構以煤炭為主是導致我國碳排放總量大的直接原因,改變能源生產和消費結構、逐步降低煤炭在能源結構中的比重是實現碳中和的必由之路。要加快發展非化石能源,大力提升風電、光伏發電規模,加快發展東中部分佈式能源,支持沿海潮汐能和西南水電等清潔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發展,因地制宜發展生物質能,提高非化石能源生產和消費比重。加強石油天然氣開發利用和進口供應安全保障,安全穩妥推動沿海核電建設,合理控制煤電建設規模和發展節奏,逐步降低煤電比例。
有序推動高耗能、高排放等重點行業、重點企業以及城鄉居民生活用能煤改氣、煤改電,降低煤炭資源直接消耗規模。促進分佈式太陽能光伏發電與農、林、牧、漁業融合協同發展,因地制宜依託工業和民用建築發展分佈式太陽能光伏發電。研究開展零碳城市、零碳社區、零碳校園等試點示範工作,鼓勵支持具備條件的地方因地制宜開展“氣化”城市、“光伏”城市、“光伏”農村等重大工程和行動,為綠色低碳發展探索新路勁、積累新經驗。
大力促進重點行業和企業節能減碳
實施以碳排放強度控制為主、碳排放總量控制為輔的制度,加快對電力、鋼鐵、有色金屬、石化化工、建材、建築等高耗能、高碳排放行業企業以及交通運輸車輛設備和公共建築實施節能和減碳技術改造。鼓勵支持節能、節水、節材等先進技術、設備和產品的應用,制定並動態調整高耗能、高碳排放行業的強制性節能、節水、節材等先進技術、設備和產品目錄或強制性能耗水耗標準。逐步改善高耗能、高碳排放企業“產品出口國外、碳排放算在國內”的狀況,研究通過價格、税收等經濟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引導調節高耗能、高碳排放等企業的產品出口。大力促進工業和建築等垃圾的減量化、資源化和再利用,推進餐飲外賣、快遞包裝減量化、標準化、循環化。
研究出台高耗能、高碳排放行業項目碳排放影響評價制度,提出項目相關節能、節材、節水、減排等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從源頭上有效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項目盲目建設,提高能源電力利用效率,減少碳排放。貫徹落實投資領域“放管服”改革要求,新增項目碳排放影響評價制度不必新增行政審批事項,更不應增加項目單位分擔,建議將項目碳排放影響評價制度與項目節能評估制度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等相關前置審批事項融合為一項新的項目開工前置審批事項,或者將項目碳排放影響評價直接融入項目可行性研究和諮詢評估制度中。
堅持目標導向和問題導向相結合,堅持系統觀念,加快研究制定電力、鋼鐵、有色金屬、石化化工、建材、建築等重點行業2030年碳達峯實施方案,明確總體思路、主要任務和保障措施。各地區和重點行業、重點企業要在此基礎上研究制定2030年碳達峯路線圖和行動計劃,鼓勵支持有條件的地區和重點行業、重點企業率先達到碳排放峯值。
積極推行綠色低碳生活消費方式
深入開展綠色低碳生活創建行動,鼓勵居民綠色出行,支持居民更多地採取公共交通出行方式;擴大城市停車收費區域範圍,在中心城區劃定更多的“步行街”,進一步提高城市停車收費價格,促使城市居民更多地減少汽車出行;倡導餐飲“光盤行動”,深入開展反食品浪費、反過度消費行動;大力推進居民生活垃圾分類和垃圾資源化、再利用,減少人們吃、住、行、遊等各類消費活動的能源資源消耗強度。
建立健全生活消費相關資源性產品的價格/收費機制,適度提高居民生活用水、用電、供氣、供暖和垃圾處理等價格/收費水平,大幅度提高快遞、餐飲外賣、超市食品袋等包裝用品價格,用價格槓桿調控生活消費方式。
加強對綠色生活消費方式的宣傳和引導,充分利用廣播電視、電台、報刊等傳統媒介和網站、微信公眾號、微博、抖音等新興傳媒,開展全方位、高頻次的宣傳,重點宣傳推進綠色生活消費方式的重要意義、主要舉措和政策措施等,凝聚形成全社會綠色生活共識,推動形成勤儉節約、綠色低碳的社會生活新風尚。
着力加大植樹造林種草治沙力度
堅持碳存量和增量“兩手抓”,在着力減少生產生活必要的碳排放總量和強度的同時,要大力減少空氣中的二氧化碳存量。要加強生態環境建設,統籌山林田草沙生態治理和資源開發利用,科學推進水土流失治理、廢舊工礦區治理開發、鹽鹼地治理利用以及荒漠化、石漠化土地綜合治理開發。大規模開展國土綠化行動,大面積增加生態資源總量,大幅度提升生態資源質量,提供更多優質生態產品,提升國土綠化總體水平,助推大幅度減少空氣中二氧化碳總量。
充分發揮各級政府以及企業、農村集體組織、社會公益組織和城鄉居民家庭等社會各界的合力,加大植樹造林種草投入力度,加大水土保持投入力度,鞏固提升退耕退牧還林還草成果,拓展沙漠和沙化土地治理成果,進一步減少沙漠和沙化土地面積,提高森林覆蓋率、村莊綠化覆蓋率和草原綜合植被蓋度。
積極推進綠色低碳領域改革創新
大力支持綠色低碳技術創新。加大綠色低碳技術創新力度,降低綠色低碳發展成本,提高高耗能、高排放等重點行業節能減排項目或工程措施的技術可行性和經濟合理性,提升節能減排的效率效果。大力推進太陽能光伏發電、生物質能、潮汐能、風能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工藝技術和設備研發創新,提高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項目的技術水平,增強安全穩定性,進一步提高經濟性尤其是提高與煤電的競爭力。
促進投融資模式創新。促進生態環保領域投融資模式創新,在生態環境治理、生態林建設、清潔能源開發、公共建築節能改造、污水再利用等領域積極審慎引入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鼓勵創新商業模式,完善價格/收費機制,健全投資回報機制,支持引導社會資本自主投資建設生態建設、環境治理項目;積極引入生態環境治理導向的開發(EOD)模式,充分挖掘生態產品價值,促進生態產業化,健全產業反哺機制,形成產業發展和生態環境治理的良性互動。積極探索高耗能、高排放等重點行業節能減碳商業模式創新,大力推廣合同能源管理、節能減碳第三方治理等服務模式,調動相關主體特別是高耗能、高排放企業或項目單位實施節能減碳項目的積極性。積極盤活存量資產,鼓勵支持符合條件的存量綠色低碳項目發行公募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REITs),回收的資金按要求主要投資於綠色低碳項目。
推動碳金融創新發展。積極拓寬城市公共自行車、公共交通、農業等碳排放權來源和實現形式,進一步完善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建設,推動實現碳排放權的市場價值,調動相關主體的參與積極性。支持發展綠色信貸和綠色債券,調整完善銀行綠色信貸政策和綠色債券發行監管政策,創新發展綠色資產證券化和綠色資產支持票據等產品,更好地助推綠色低碳發展。鼓勵地方政府、相關企業和金融機構聯合設立綠色低碳領域的產業投資基金,按照市場化運作,地方政府可以適當讓利。積極審慎放寬保險和社保等長期機構資金的投資渠道,創新綠色保險產品,支持引導保險和社保等長期機構資金投資綠色低碳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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