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維股份6日晚間公告稱,維維食品飲料股份有限公司於2020年5月6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調查通知書》(蘇證調查字2020032號),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決定對公司立案調查。
公告截圖
維維股份稱,在立案調查期間,公司將積極配合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的調查工作,並嚴格按照監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此前,上交所在針對維維股份收購股東旗下房地產關聯交易的問詢函中,提出了股東是否佔用上市公司資金的質疑,此後維維股份在3月24日回覆問詢函時稱,維維集團2019年確實曾應急性短期違規佔用公司累計金額9.44億元。
上交所表示,維維股份2019年三季報披露,公司貨幣資金期末餘額19.31億元,短期借款期末餘額36.76億元,財務費用1.5億元,要求維維股份補充與維維集團之間的債權債務、資金往來和擔保情況,是否存在股東佔用上市公司資金的情形。
維維股份回覆稱,維維集團持有公司15.91%的股份,為第二大股東。近兩年,企業遇到融資難題,銀行貸款規模壓縮,股票質押率過高,還款壓力加大,資金短時週轉困難,為避免出現系統性風險波及上市公司,迫於無奈出現了應急性短期違規佔用,主要用於償還銀行貸款。
據其披露,2019年1-9月,維維股份通過銀行電匯方式與維維集團發生資金往來29筆,累計金額約9.44億元;截至2019年11月,累計收回本金和利息金額約9.65億元,資金佔用餘額為0;曾存在股東佔用上市公司資金的情形,截至目前已不存在資金佔用情況。
此外,3月17日,因擬以1.8億元購買根據徐州市新城區的總體規劃,公司總部所在地需搬遷,公司擬收購維維集團全資子公司維維印象城綜合開發有限公司所擁有的部分房地產(尚未竣工驗收)作為新的總部。本次交易價格較賬面值增值率31%。
維維股份因而被監管問詢,要求説明標的房產的評估定價公允性。對此,維維股份稱,結合徐州市新城區相關樓盤、業態的銷售價格,龍湖上城、綠地商務城、莫蘭迪公館底商等三樓盤價格客觀公允。
與此同時,維維股份今年一季度財報顯示,一季度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的淨利潤9221.38萬元,同比增長0.27%;營業收入10.65億元,同比減少30.52%。
官網資料顯示,維維集團組建於1992年。是一家以“大糧食、大食品”為主的跨行業、跨地區的大型企業集團,農業產業化國家級重點龍頭企業,國家級貿工農一體化重點企業。2000年,旗下維維食品飲料股份有限公司在上交所上市。2019年,上市公司引入國資新盛投資控股集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