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稻葵:建議成立數字經濟發展與監管委員會 協調發展和監管關係
2021年全國兩會正在進行中。全國政協常委、清華大學中國經濟思想與實踐研究院院長李稻葵今年帶來了關於成立數字經濟發展與監管委員會的提案。
李稻葵表示,當前,我國部分數字經濟企業走在世界前列,是中國經濟創新的亮點。大部分數字產業仍然處於激烈競爭、產業結構快速演變狀態,總體來説尚未形成傳統意義上的壟斷格局。長期以來中國數字產業發展基本處於監管真空狀態,這就導致一旦出現爭議性事件,有關監管應急響應機制多是基於對傳統產業的監管經驗,使得對新問題把脈不準,甚至矯枉過正。例如,過去十幾年間,許多政府部門不願介入對互聯網平台的監督管理,不接受有關互聯網平台的併購申報。然而最近一個時期以來,這些部門紛紛採取了“運動式”的治理模式,對互聯網平台實行“一刀切”式的簡單監管。
2020年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強調要“強化反壟斷和防止資本無序擴張”。如何落實這一國家戰略,促進互聯網產業和數字經濟長期健康發展?李稻葵認為,亟須建立一個促進數字產業長期健康發展和合理監管的體制。
李稻葵建議成立數字經濟發展與監管委員會,該委員會在國務院的統一領導下,專門負責推動包括互聯網平台在內的數字經濟長期健康發展。
他提出,數字經濟發展與監管委員會的成立可以發揮以下三方面的作用。第一,協調發展和監管二者的關係。長期以來我國數字經濟領域的監管滯後於行業發展,缺乏對口的研究和監管部門。儘管最近一段時間以來,包括市場監管總局在內的各機構紛紛加強對互聯網企業的管理,但這些機構的工作重點是監管而非發展。通過成立數字經濟發展與監管委員會可以有效協調發展和監管二者的關係,促進數字經濟產業的長期健康發展。
第二,提升對包括互聯網平台在內的數字經濟企業的治理能力。不同於傳統行業,數字經濟企業包括互聯網平台企業監管具有較強的專業性,對監管機構的治理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數字經濟發展與監管委員會可以組織相關領域的專家學者、業內人士,長期跟蹤研究數字經濟發展的基本規律,調研梳理數字經濟發展過程中存在的問題,並向全國人大和國務院相關法律法規制定提供建議。
第三,推動參與全球數字經濟的規則制定。加強同國外相關機構的溝通協調,在全球範圍內引領數字經濟的規則制定和監管創新,以此為突破口持續擴大我國參與全球治理的深度和廣度。
新京報貝殼財經記者 顧志娟 編輯 趙澤 校對 李項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