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濟網北京7月5日訊 今日,沃格光電(603773.SH)發佈《關於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申請獲得中國證監會發審委審核通過的公告》。公告稱,中國證監會發行審核委員會於2022年7月4日對公司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的申請進行了審核。根據會議審核結果,公司本次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的申請獲得審核通過。截至公告日,公司尚未收到中國證監會的書面核准文件,公司將在收到中國證監會予以核准的正式文件後另行公告。
6月17日晚,沃格光電披露《2021年度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預案(二次修訂稿)》稱,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的對象為易偉華,易偉華為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其參與認購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構成與公司的關聯交易。參與本次認購的資金均來自於其本人的合法自有資金或自籌資金,不存在對外募集、代持、結構化安排或者直接間接使用公司及其關聯方資金用於本次認購的情形。
沃格光電本次發行的股票將申請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非公開發行的股票種類為人民幣普通股(A股),面值為人民幣1.00元。非公開發行股票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價為18.8365元/股,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發行價格為15.07元/股,不低於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價的80%(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價=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股票交易總額/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股票交易總量)。若公司股票在定價基準日至發行日期間發生派息、送股、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等除權除息事項,發行價格將進行相應調整。
本次非公開發行數量不低於1046.01萬股(含本數)且不超過1480.03萬股(含本數),發行股份數量上限佔發行前總股本的9.30%,未超過本次非公開發行前公司總股本的30%,募集資金總額不低於12050萬元(含本數)且不超過17050萬元(含本數),符合中國證監會的相關規定,扣除發行費用後將全部用於補充公司流動資金及償還銀行借款。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數量以中國證監會最終核准發行的股票數量為準。
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完成後,發行對象所認購的股票自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發行結束之日起36個月內不進行轉讓。發行對象所取得公司本次非公開發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資本公積轉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應遵守上述股份鎖定安排。與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相關的監管機構對於發行對象所認購股份鎖定期及到期轉讓股份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沃格光電2022年6月25日披露的《江西沃格光電股份有限公司與華西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於《關於請做好江西沃格光電股份有限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發審委會議準備工作的函》有關問題的回覆》公告顯示,本次非公開發行保薦機構為華西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薦代表人為王倩春、薛小鋒。
易偉華為沃格光電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截至預案公告日,易偉華直接持股比例為27.45%,加上其一致行動人新餘市沃德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持有公司4.71%的股份,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易偉華擁有的控制權比例為32.16%。本次非公開發行完成後,易偉華合計持股比例預計最高將達到37.93%。易偉華仍為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故本次發行未導致公司控制權發生變化,不會導致公司股權分佈不具備上市條件。
公司表示,通過本次發行可以強化公司核心業務,鞏固公司在行業內的競爭優勢;優化公司資本結構,為公司應對行業風險和挑戰提供資金支持;進一步提升實際控制人持股比例,保障公司控制權穩定,彰顯對公司發展前景的堅定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