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隔4月後,銀保監會機關層級再開百萬罰單。
8月2日,銀保監會發布了對眾安在線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眾安財險”)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具體來看,眾安財險因自營網絡平台宣傳銷售頁面欺騙投保人、第三方平台宣傳銷售頁面欺騙投保人等共被罰145萬元。
存編制虛假報告、欺騙投保人
等四大問題
據銀保監會披露,眾安財險存在以下違法行為:
——自營網絡平台宣傳銷售頁面欺騙投保人
眾安財險在自營網絡平台——官網和眾安保險APP銷售的“尊享e生醫療險2017”“尊享e生旗艦版”“女性尊享百萬意外險”等5種產品的宣傳銷售用語與條款或與事實不符。
——第三方平台宣傳銷售頁面欺騙投保人
眾安財險通過第三方網絡平台銷售“重疾險”“600萬醫療保障”的宣傳銷售用語與事實不符。
——未按照規定使用經批准或者備案的保險條款、保險費率
2017年8月18日至2018年10月31日,眾安財險在某APP司機端銷售“拉活寶”車主保障計劃,使用重大疾病保險條款(A款)、個人重大疾病保險條款和個人輕症疾病保險條款,突破對應保險費率表上下限收取保費。
2018年11月9日至12月22日,眾安財險在某APP乘客端銷售重疾保障計劃,使用重大疾病保險條款(A款)、個人重大疾病保險條款,突破對應保險費率表上下限收取保費。
——編制或者提供虛假報告、報表、文件、資料
眾安財險向原中國保監會報送的2017年個人醫療保險理賠數據中,存在以業務結案時間代替賠款指令發出時間,拒賠案件作正常給付、協議給付案件處理,結案賠款金額為0的問題。
眾安財險存在將2018年1月1日至10月31日期間部分拒賠案件作正常給付或部分給付案件處理,結案賠款金額為0的問題。
綜上,銀保監會依法對眾安財險處以罰款合計145萬元,對於相關違法行為負有直接管理責任或直接責任的相關人員分別作出警告並罰款合計27萬元的行政處罰決定。
眾安財險在罰單披露後當日晚間便回應媒體表示,公司堅持合規穩健經營理念,在發展過程中始終積極擁抱監管。上述監管檢查中發現的公司2018年前後業務中的相關問題,公司上下高度重視,全面完成了整改工作。今後公司將繼續強化合規管理,在監管指導和幫助下提升自身治理水平,切實維護消費者權益。
受罰背後是互聯網保險業務的強監管態勢
眾安財險是中國首家互聯網保險公司,由螞蟻金服(現已更名為螞蟻集團)、中國平安、騰訊聯合發起設立,2013年11月6日揭牌開業,2017年9月28日在香港聯交所主板上市。
今年上半年,眾安財險原保險保費收入約98.35億元,同比增長45%。
中金公司發佈的研究報告顯示,將眾安財險評級升至“跑贏行業”,目標價上調至52港元。報告稱,隨着年輕、教育程度高、主動保障意識高、具有在線消費習慣的羣體到達保險消費年齡段,為包括眾安財險在內的互聯網保險公司提供重要機遇。
實際上,在線消費習慣的養成,獲利的不僅是眾安財險。隨着互聯網與保險行業的融合,越來越多的民眾選擇通過互聯網渠道購買保險。除了已有的專業互聯網保險公司以外,目前共有146家保險公司開展互聯網保險業務,2020年保費達2979億元,佔整個行業的6.58%。
互聯網保險業務市場參與度不斷加深,問題也隨之而來。
儘管互聯網技術提高了投保的便利性,但互聯網保險銷售時強調“消費體驗”,忽略保險產品信息披露和條款提示説明義務,導致“投保容易、理賠難”以及“強制搭售”“被投保”等行業痼疾在互聯網保險領域屢禁不止,消費者權益得不到保障。
因此,監管也隨即跟上。2020年6月,銀保監會印發《關於規範互聯網保險銷售行為可回溯管理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要求銷售頁面應對保險產品進行充分説明,披露信息準確、完整,保障消費者知情權;應充分尊重消費者意願,由投保人自主確認已閲讀後,進入投保流程,確保投保行為是消費者本人的真實意思表示,保障消費者自主選擇權;不得設置違反公平原則的交易條件,應設置單獨頁面向投保人展示説明免除保險人責任等重要條款,保障消費者公平交易權。
同年12月,銀保監會發布《互聯網保險業務監管辦法》(簡稱《辦法》)。《辦法》對互聯網保險業務做了規範:
——規定不能有效管控風險、不能保障售後服務質量的,不得開展互聯網保險銷售或保險經紀活動;
——強化信息披露的要求,增加信息披露內容,保障消費者知情權;
——要求投保頁面必須屬於保險機構的自營網絡平台,保障交易安全;
——要求保險機構建立售前售中售後的全流程服務體系,提升消費者滿意度;
——要求保險機構建立客户信息保護制度,構建覆蓋全生命週期的客户信息保護體系,防範信息泄露;
——為便利消費者,對互聯網保險業務的投訴或舉報,由投訴人或舉報人經常居住地的銀保監局依據相關規定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