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今年1季度末,94家保險公司暫未具備任何投資管理能力。
6月7日,中國保險行業協會(以下簡稱“中保協”)通報了保險公司投資管理能力建設情況:截至2021年3月31日,共有110家保險公司具備不同類型的投資管理能力(包括信用風險管理、股票投資、股權投資、不動產投資和衍生品運用管理等五項能力)合計249項。94家保險公司暫未具備任何投資管理能力。
為推進保險資金運用市場化改革、提高保險機構自主投資決策效率,去年,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銀保監會”)印發了《關於優化保險機構投資管理能力監管有關事項的通知》(簡稱“45號文件”),決定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取消投資管理能力的備案管理,將保險機構投資管理能力管理方式調整為“公司自評估、信息披露和持續監管相結合”,對信息披露的內容、形式、方式、頻次等進行了明確,並規定了違規情形和責任,全面壓實保險機構主體責任。
按照45號文件精神,中保協承擔保險集團(控股)公司、保險公司投資管理能力信息披露的自律管理職責。2020年以來,中保協在銀保監會的指導下,開發建設了投資管理能力信息披露系統,作為保險公司開展投資管理能力信息披露的平台,同時強化行業自律管理,從系統運維、教育培訓、自律查驗、制度建設、工作機制完善等方面開展了一系列工作。
中保協表示,下一步將繼續加強行業自律和會員服務工作,推動保險公司不斷提高投資管理能力自評估和信息披露工作質量,加強保險公司投資管理能力自律管理。通過教育培訓、調研座談、日常交流等多種方式,引導保險公司紮實穩妥推進投資管理能力自評估和信息披露工作。
中保協披露截至2021年1季度末具備投資管理能力的保險公司相關情況,詳見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