恆生指數公司:同股不同權成份股的整體比重不得超過10%,此上限將被撤除

據恆生指數公司,繼2020年5月18日刊登有關恆生指數及恆生中國企業指數應否納入同股不同權公司及第二上市公司之諮詢總結,今日公佈對第二上市公司及同股不同權公司之處理方法。而針對同股不同權公司,目前在恆生綜合指數及其他相關指數里,同股不同權成份股的整體比重不得超過10%,此上限將被撤除。(財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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