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匯票信息披露面臨規範 建立承兑人信用約束機制

  上證報中國證券網訊(記者 李丹丹)為加強商業匯票信用體系建設,建立完善市場化約束機制,保障持票人合法權益,中國人民銀行起草了《關於規範商業匯票信息披露的公告(徵求意見稿)》(下稱《公告》),並於6月5日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公告》共十條,主要內容如下:一是明確披露主體和披露內容。明確商業匯票承兑人為信息披露主體,應按要求披露票據承兑信息和承兑信用信息,鼓勵承兑人披露其他信用相關信息。

  二是明確引導和激勵政策。明確金融機構辦理貼現等票據業務前的信息核對、核實要求,企業作為承兑人信息披露及時準確、信用良好的,鼓勵金融機構優先為其辦理票據業務,以加強對承兑人信息披露的引導和激勵。

  三是明確監測責任和風險提示。明確票據市場基礎設施應加強市場監測,對承兑人信息披露、信用異常等情況進行提示,以提高信息披露的準確性和及時性。

  四是明確生效日期和適用範圍。明確適用範圍暫限於商業承兑匯票,財務公司承兑票據參照執行,擬在正式實施前預留過渡期。

  商業匯票是企業資金週轉、融資的重要工具。與其他形式的應收賬款相比,商業匯票具有憑證法定、賬期固定、市場認可度及流動性較高等優勢,在優化企業應收賬款結構、提高應收賬款流轉與融資等方面發揮重要作用。

  《公告》起草説明解釋,實踐中,商業承兑匯票因信用問題導致其流動性和融資便利性較低,部分財務公司承兑票據也存在類似問題,因此一些企業對商業匯票產生負面評價,亟待建立信用約束機制,解決商業匯票流動性和融資問題。鑑此,人民銀行起草《公告》,通過規範承兑人商業匯票信息披露,建立承兑人信用約束機制,以改善市場信用環境,促進商業匯票更好發揮其功能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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