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對93起證券異常交易行為採取自律監管措施

中新經緯客户端8月7日電 8月7日晚間,深交所發佈深市監管動態。數據顯示,7月31日-8月6日深交所對4宗違規行為進行紀律處分,對11宗違規行為發出監管函。深交所還發出年報問詢函6份、重組問詢函1份、關注函21份、其他函件11份,共對93起證券異常交易行為採取了自律監管措施。

對4宗違規行為進行紀律處分

7月31日-8月6日深交所對4宗違規行為進行紀律處分。一是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劉紅在成為公司共同控股股東後的12個月內,以及在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涉嫌違反證券法律法規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期間全部減持所持公司股票,且在減持行為發生前未履行相應的信息披露義務。上述行為違反了《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本所《股票上市規則》以及《上市公司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實施細則》的相關規定。本所根據有關規定,對劉紅給予通報批評的處分。

二是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持股5%以上的股東成都市川宏燃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川宏燃料”)因股票質押式回購業務發生違約,所持公司股份部分被強制平倉。川宏燃料未在上述減持行為發生的十五個交易日前及時披露減持股份的預披露公告,且未在上述減持行為實施完畢後履行信息披露義務。上述行為違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規則》和《上市公司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實施細則》的相關規定。本所根據有關規定,對成都市川宏燃料有限公司給予通報批評的處分。

三是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合力泰”)原第一大股東、實際控制人和時任董事長文開福於2018年6月29日至9月7日期間,使用“陳某雄賬户組”交易合力泰股票,構成《證券法》規定的短線交易,且未按規定及時、準確地將相關持股情況告知合力泰,導致合力泰所披露的關於實際控制人持股情況的信息存在虛假記載。上述行為違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規則》和《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的相關規定。本所根據有關規定,對文開福給予公開譴責的處分。

四是萬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及相關當事人存在原控股股東非經營性佔用上市公司資金、未實施完成股份回購計劃等違規行為。上述行為違反了本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創業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和《上市公司回購股份實施細則》的相關規定。本所根據有關規定,對公司原控股股東上海萬豪投資有限公司,原實際控制人、時任董事長兼總裁史一兵給予公開譴責的處分,對公司及公司時任總裁查忠民、時任財務總監卞世軍給予通報批評的處分。

對11宗違規行為發出監管函

深交所共對11宗違規行為發出監管函,9宗涉及信息披露及規範運作違規,2宗涉及買賣股票及減持違規。

9宗涉及信息披露及規範運作違規中,一是中節能太陽能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存在違規對外擔保行為。二是深圳市博恆投資有限公司、陳卓婷、李強、陸爾東、林昌珍、陳軍、劉紅共同成為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後未及時完成《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聲明及承諾書》的簽署和備案工作。三是深圳洪濤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母公司財務報表相關科目存在會計差錯。四是深圳市建藝裝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未對相關財務資助履行審議程序和信息披露義務。五是仁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取消已經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的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方案。六是深圳市美芝裝飾設計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未按規定及時修正2019年度業績預告。七是深圳萬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經審計的淨利潤與業績預告差異較大,且未能按規定及時修正。八是蘇州中科創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經審計的淨利潤與修正後的業績預告差異較大,且未能按規定及時修正。九是中南紅文化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未及時對相關財務資助履行審議程序和信息披露義務。

2宗涉及買賣股票及減持違規中,一是廣東銀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東石河子市瑞晨股權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在公司2019年年度報告披露前三十日內因強制平倉以集中競價方式減持股份,構成敏感期交易。二是太空智造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樊立、樊志在持股比例變動達5%時未按規定及時履行報告和公告義務,也未停止買賣公司股票。

此外,深交所還發出年報問詢函6份、重組問詢函1份、關注函21份、其他函件11份。

對93起證券異常交易行為採取自律監管措施

市場交易監管動態方面,8月3日至8月7日,深交所共對93起證券異常交易行為採取了自律監管措施,涉及盤中拉抬打壓、虛假申報等異常交易情形;對連續多日漲幅異常的“光啓技術”“精準信息”持續進行重點監控,並及時採取監管措施;共對11起上市公司重大事項進行核查,並上報證監會4起涉嫌違法違規案件線索。(中新經緯APP)

作者:熊家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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