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居財經訊 王帥 5月26日,綠城中國控股有限公司發佈公告稱,公司根據一般授權完成向新湖中寶集團發行股份,根據認購協議的條款及條件於2020年5月26日已落實完成。
此前4月26日新湖中寶股份有限公司披露公告稱,公司擬以現金30.685億港元認購綠城中國控股有限公司3.23億股H股股份,每股價格為9.5港元。如上述交易完成後,新湖中寶將佔綠城中國總股份數的12.95%。倘若未能於今年5月24日前完成本次交易所需必要批准,本次交易終止。
此次最新公告披露,新湖中寶認購的綠城中國H股股份已交割完成。交割完成後,新湖中寶持有綠城中國3.23億股H股股份,佔綠城中國總股份數的12.95%,併成為綠城中國的第三大股東。
同時,如此前披露公告所示,新湖中寶將向綠城中國董事會派駐一名非執行董事武亦文。此次最新公告披露,綠城中國董事會已審議並批准有條件委任武亦文為非執行董事,自2020年5月26日完成起生效。武亦文將根據綠城組織章程細則於2020年6月12日召開的公司股東周年大會上退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