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資本邦獲悉,上交所科創板股票上市委員會2020年第24次審議會議結果顯示: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震有科技)、無錫芯朋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芯朋微)通過審核。
截至2020年5月15日發稿,總計有288家企業向上交所提交了科創板上市申請,其中“已詢問”75家、“已受理”39家、“通過”5家、“提交註冊”20家,“註冊結果”115家,暫緩審議1家,另有7家顯示為“中止”狀態,還有26家“終止”審核。
震有科技:是否存在項目整體未驗收相關應收賬款無法收回的風險?
震有科技為專業從事通信網絡設備及技術解決方案的綜合通信系統供應商。公司自設立以來,一直專注於通信系統領域,致力於為電信運營商、政府、電力、煤礦等多個行業的部門及企業提供通信系統設備的研發、設計和銷售,併為客户提供專業完善的定製化通信技術解決方案。
公司的核心業務為通信系統產品的研發與銷售,公司形成了典型的高新技術企業“啞鈴式”經營模式,專注於價值鏈上的“戰略環節”,即研發、銷售服務兩端投入較多,而產品生產環節則主要採用外協工廠生產的模式進行。
震有科技實際控制人為吳閩華,其可支配表決權的股份比例合計為42.01%。截至招股書披露日,震有科技股權結構如下圖所示:
(圖片來源:震有科技招股書)
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公司選擇的科創板上市標準為第(一)項標準:“預計市值不低於人民幣10億元,最近兩年淨利潤均為正且累計淨利潤不低於人民幣5,000萬元,或者預計市值不低於人民幣10億元,最近一年淨利潤為正且營業收入不低於人民幣1億元。”
財務數據顯示,2017年-2019年,震有科技實現營收分別為26,235.63萬元、47,877.52萬元、42,427.23萬元;實現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的淨利潤為3,911.92萬元、6,023.10萬元、6,106.69萬元。
(圖片來源:震有科技招股書)
震有科技的科創板上市申請於2019年11月6日受理,2019年11月26日獲上交所問詢。
(圖片來源:上交所網站)
科創板上市委注意到,震有科技存在同一合同分期確認收入的情形。科創板上市委要求震有科技結合市場定價具體説明子項目的獨立經濟價值是否合理,是否存在項目整體未驗收相關應收賬款無法收回的風險。
應收賬款方面,上交所要求震有科技進一步説明:(1)應收賬款逾期率的合理性;(2)應收賬款的信用政策和相關內控制度的執行情況。
此外,上交所還要求震有科技説明,UT斯達康被通鼎互聯收購後,發行人與UT斯達康的合作模式是否會發生改變,並結合UT斯達康與發行人之間存在較多逾期應收賬款的情況,説明對發行人持續經營能力的影響。
芯朋微:募集資金金額和投資項目與公司所處行業地位是否相適應
芯朋微為集成電路(也稱芯片、IC)設計企業,主營業務為電源管理集成電路的研發和銷售。公司專注於開發電源管理集成電路,實現進口替代,為客户提供高效能、低功耗、品質穩定的電源管理集成電路產品,推動整機的能效提升和技術升級。目前在產的電源管理芯片共計超過500個型號。
從客户應用來看,公司是國內家用電器、標準電源、移動數碼等行業電源管理芯片的重要供應商,在國內生活家電、標準電源等領域實現對進口品牌的大批量替代,並在大家電、工業電源及驅動等領域率先實現突破。公司產品的知名終端客户主要包括美的、格力、創維、飛利浦、蘇泊爾、九陽、萊克、中興通訊、華為等。
發行前,張立新持有芯朋微40.54%股權,為公司實際控制人。本次發行完成後,預計張立新持股比例為30.41%,仍對公司重大經營決策有實質性影響。截至招股書披露日,芯朋微股權結構如下圖所示:
(圖片來源:芯朋微招股書)
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規定的上市條件,芯朋微符合上市條件中的“2.1.2(一)預計市值不低於人民幣10億元,最近兩年淨利潤均為正且累計淨利潤不低於人民幣5,000萬元。”
財務數據顯示,2017年-2019年,芯朋微實現營收分別為27,449.07萬元、31,230.52萬元、33,510.35萬元;實現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的淨利潤分別為4,748.42萬元、5,351.43萬元、6,617.08萬元。
(圖片來源:芯朋微招股書)
芯朋微的科創板上市申請於2019年12月25日受理,2020年1月15日獲上交所問詢。
(圖片來源:上交所網站)
募投項目方面,科創板上市委要求芯朋微結合公司所處行業競爭態勢,説明募集資金金額和投資項目與發行人所處行業地位是否相適應及其依據。
科創板發審委還要求芯朋微説明:(1)2018和2019年度確認的當期營業收入和當期經營活動現金流入差異較大的原因;(2)在申請或評估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及重點集成電路設計企業税收優惠時,所申報的研發費用金額與加計扣除申報過程中使用的研發費用金額間存在差異的原因,並分析該差異對發行人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及適用重點集成電路設計企業税收優惠的影響。
此外,根據獨立董事相關制度,科創板發審委要求芯朋微説明“張立新能通過控制董事會半數以上成員從而實際控制發行人”的表述是否準確。
頭圖來源:123R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