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台酒廠是如何建立的?

茅台酒廠是如何建立的?

▲五十年代初茅台酒包裝灌瓶操作/《茅台酒廠志》

茅台酒廠是如何建立的?

內容源自《茅台酒廠志》第三章:茅台酒廠的成立與發展

內容來源正文第26-27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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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19世紀40年代,貴州仁懷縣茅台鎮有“成義”、“榮和”、“恆興”三傢俬人釀酒燒房,其設備十分簡陋、規模極小。1947年年產量最高為60噸,1949年,由於時局驟變,年產酒下降為20噸,生產難以為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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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營燒房時期釀造用酒灶/《茅台酒廠志》

1950年,人民政府對私營燒房採取扶持的政策,貸款2400萬元,供應小麥3000公斤幫助恢復生產,但由於各種條件太差,生產仍無明顯好轉。

1951年秋,仁懷縣人民政府請示省、地專賣部門同意,責成當時的縣税務局兼專賣事業局負責人王善齋出面,由本縣知名人士周夢生先生作中證人,徵得“成義燒房”老闆的同意,分別於1951年11月5日和1951年1月8日兩次立約(一次為燒房房產、一次為輔助房產),以舊幣(注:該套貨幣於1948年發行,為我國政府領導下發行的第一套人民幣,當時是為了統一各地區混亂的貨幣使用狀態,最大面值有50000元,這套貨幣在1955年前後陸續停用)1.3億元,合人民幣1.3萬元(其中1000元是契税和工本費),將“成義燒房”全部購買過來(款項於當月8日簽約時付清),隨即仁懷縣人民政府正式成立“貴州省專賣事業公司仁懷茅台酒廠”,恢復生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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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收恆興燒房的契約/《百年茅台鎮》

“榮和燒房”,自從它的老闆王秉乾因通匪罪被仁懷縣人民政府於1951年2月 21日槍決後,即停止了生產。1952年10月4日,仁懷縣財經委員會決定將沒收的“榮和燒房”估價500萬元舊幣(合人民幣500元)併入茅台酒廠,使停產的“榮和燒房”獲得了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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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榮和燒房的幹曲倉/圖源網絡

“恆興燒房”,雖然至1949年建國後多次得到政府在經濟上的扶持,維持了生產,但老闆賴永初因採取轉移銀行金庫、掉換借據等手段,盜竊價值46億(舊幣)合人民幣46萬元的國家黃金被查出,於1952年7月被貴陽市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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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永初/《百年茅台鎮》

根據當時有關文件記載,1952年12月底遵義地區財經委員會向仁懷縣財經委員會轉發貴陽市財經委員會(以下簡稱財委)1952年12月19日關於“接管賴永初恆興酒廠的財產”的通知,由仁懷縣財委轉茅台酒廠接管。

1953年春,茅台酒廠負責人張興忠到“恆興”,由資方代理人韋齡(注:本書又寫作韋嶺)出面召集“恆興”職工,張興忠宣讀了關於沒收“恆興”的文件,獲得全廠職工擁護與支持。接着,經過對全廠的財產清點造冊,共折價2.25億元(舊幣)合人民幣2.5萬元。至此,三傢俬管茅台酒燒房便轉變成國營茅台酒廠,並於1953年8月1日由省專賣事業局劃歸貴州省工業廳領導,為工業廳的直屬企業,1958年7月又下文劃歸貴州輕工業領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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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興忠在茅台工作/《百年茅台鎮》

1951年12月,中共仁懷縣委、人民政府按上級領導機關指示要求,派出幹部到廠主持茅台酒廠的全面工作。組建新廠之初,恢復生產任務艱鉅,廠長親自率領僅有的幾十名工人一起清理場地,一起修復設備,並陸續請回一些老酒師,國家又及時給4300元資金用於購置必需的生產設備和原料,使茅台酒在較短的時間內恢復了生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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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0年代的茅台酒/《茅台酒廠志》

當時酒廠僅有職工49人,酒窖41個,甑子(注:甑讀音zèng,甑子即是蒸餾酒時用的容器)5個,石磨11盤。由於調動了職工的生產積極性,發揮了僅有設備的能力,1952年即生產出茅台酒75噸,產值6萬元,盈利 0.8萬元。建廠恢復生產的第一年,就超過三家燒房時的歷史最高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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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期將分享茅台酒廠成立後曲折而奮進的發展史,敬請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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