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訊,星美控股(00198)發佈公告,就此前清盤事項,清盤人正在調查公司的事務,並在可行的情況下采取措施以審查及保護其子公司的業務。在初步審閲現有的簿冊和記錄時,清盤人同時正藉由律師的協助審閲某些從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現金流支出總額為1.04億港元的應收帳,並評估追究此債務的法律依據。
作出清盤令後,根據法律規定,公司董事必須在清盤令(即2020年5月7日)後的28天內向清盤人提交公司的資產負債狀況説明書。由於最近協助會計及財務的員工已離職,因此公司主席兼執行董事要求將提交限期延長至2020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