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發布:證監會責令恆泰證券改正墊資開户等問題

證監會發布:證監會責令恆泰證券改正墊資開户等問題

外匯天眼APP訊 : 【證監會責令恆泰證券改正“墊資開户”等問題】

2018年上半年,恆泰證券在開展融資融券業務過程中為客户與客户、客户與他人之間的融資融券活動提供便利和服務,包括協助資金分配劃轉,協助“墊資開户”、規避客户適當性管理要求,協助放大兩融授信額度;將客户信用資金賬户、信用證券賬户提供給他人使用等。證監會要求恆泰證券對上述問題予以整改,並於收到本決定之日起3個月內向內蒙古證監局提交整改報告;同時,你公司應對違規行為負有責任的劉全勝、餘安義、陳褘傑、陳建功等人,按照你公司有關規定進行內部經濟問責,並向內蒙古證監局書面報告結果。

【證監會揭獐子島財務造假迷霧:虛報採捕面積 寅吃卯糧操控業績】

近日,獐子島收到了監管部門開出的頂格處罰罰單。在查辦獐子島案的過程中,證監會藉助北斗導航定位系統,確定了公司的實際採捕面積,並最終據此認定獐子島成本、營業外支出、利潤等存在造假。經查明,2016年,獐子島通過少報扇貝採捕海域面積13.93萬畝,少計營業成本、營業外支出的方式,虛増了當年利潤1.3億元。2017年,獐子島又以扇貝死亡為由,將以前年度已採捕完畢未結轉成本的虛假庫存一次性核銷,造成2017年利潤虛減2.79億元。這一波寅吃卯糧的操作,導致獐子島財務報告連續兩年嚴重失實。

【證監會回應向商業銀行發放券商牌照傳言:目前無更多信息需要向市場通報】

近日有報道證監會計劃向商業銀行發放券商牌照,或將從幾大商業銀行中選取至少兩家試點設立券商。證監會新聞發言人回應稱:“我們已關注到報道,證監會目前沒有更多的信息需要向市場通報。發展高質量投資銀行是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資本市場發展決策部署的需要,也是推進和擴大直接融資的重要手段。關於如何推進,有多種路徑選擇,現尚在討論中。不管通過何種方式,都不會對現有行業格局形成大的衝擊。”

【證監會就五項掛牌公司定期報告格式準則公開徵求意見】

為進一步落實《非上市公眾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差異化信息披露的相關要求,推動新三板改革相關配套規則儘快落地,證監會起草了《非上市公眾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X號——精選層掛牌公司年度報告》《非上市公眾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X號——精選層掛牌公司中期報告》《非上市公眾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X號——創新層掛牌公司中期報告》《非上市公眾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X號——基礎層掛牌公司中期報告》《非上市公眾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X號——精選層掛牌公司季度報告》,現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證監會藉助衞星找扇貝 一連串“彌天大謊”被揭開】

證監會表示,獐子島公司每月蝦夷扇貝成本結轉的依據為當月捕撈區域,在無逐日採捕區域記錄可以核驗的情況下,證監會藉助衞星定位數據,對公司27條採捕船隻數百餘萬條海上航行定位數據進行分析,委託兩家第三方專業機構運用計算機技術還原了採捕船隻的真實航行軌跡,復原了公司最近兩年真實的採捕海域,進而確定實際採捕面積,並據此認定獐子島公司成本、營業外支出、利潤等存在虛假。隨着大數據、雲計算等技術的廣泛應用,證監會稽查執法工作將更加智慧、更加高效、更加精準,證券市場違法違規行為必將無處遁形。

【證監會依法對汪耀元、汪琤琤內幕交易“健康元”股票案作出行政處罰 罰沒款合計36億餘元】

近日,證監會依法對汪耀元、汪琤琤內幕交易“健康元”股票案作出行政處罰,罰沒款合計36億餘元。經查,在健康元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大股東鴻信行有限公司減持及轉讓健康元股份的內幕信息公開前,汪耀元與相關內幕信息知情人聯絡、接觸,並與汪琤琤共同控制多個賬户並投入鉅額資金交易“健康元”股票,交易行為明顯異常,且沒有正當理由或正當信息來源,構成2005年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二百零二條所述內幕交易行為。本案屬於典型的聯絡、接觸型內幕交易行政違法案件,損害證券市場“三公”原則,侵害了廣大投資者對上市公司信息的知情權和公平交易權,依法應予懲處。

【易會滿:今年會有幾個投資者訴訟的案例出來 會形成震懾效應】

近日,證監會主席易會滿在接受訪問時表示,資本市場不法作為者,一怕坐牢,二怕被大眾投資者索賠。他表示,今年會有幾個投資者訴訟的案例出來,相信會形成震懾效應。易會滿表示,隨着疫情影響的持續發酵,未來全球可能出現經濟深衰退、金融高風險、要素低流動的不利局面。

【上交所明確科創板上市公司股東以向特定機構投資者詢價轉讓和配售方式減持股份實施細則】

上交所發佈《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上市公司股東以向特定機構投資者詢價轉讓和配售方式減持股份實施細則》的通知,自7月22日起施行。通知指出,股東詢價轉讓首發前股份的,單獨或者合計擬轉讓的股份數量不得低於科創公司股份總數的1%。股份配售的價格由參與配售的股東協商確定,但不得低於本次配售首次公告日前20個交易日科創公司股票交易均價的70%;同次配售的股份,價格應當相同。

【上交所擬出台定向可轉債業務規則】

上交所就《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業務實施辦法(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據相關負責人介紹,定向可轉債將通過交易所的交易系統進行轉讓、轉股,《實施辦法》對定向可轉債的相關業務安排基本能夠滿足現有定向可轉債的個性化條款通過交易系統進行操作的需求,投資者完全可以在網上完成定向可轉債的轉讓、轉股、回售等申報操作。隨着業務規則的進一步明確,定向可轉債作為上市公司併購重組的支付工具和融資工具的發展將進入快車道。目前,上交所已啓用定向可轉債專用代碼段,用於登記、轉讓、轉股和回售等業務,交易系統技術開發工作正穩步推進。

【深交所發佈上市公司紀律處分實施標準】

深交所發佈《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紀律處分實施標準(試行)》,《實施標準》規定了敏感期交易、超比例增減持、違反減持規定等違規情形的處分標準,並明確因強制平倉、司法強制執行等被動性因素導致交易違規的,可視情形從輕、減輕處分。對“數錯並罰”“多次違規”或者被證監會行政處罰、市場禁入且情節嚴重的董監高等主體,規定可以公開認定其在3年、5年或10年內不適合擔任上市公司董監高等職務,並明確當違規行為嚴重擾亂市場秩序或者嚴重損害投資者利益的,深交所可以公開認定其終身不適合擔任上市公司董監高等職務。

【深交所發佈上市公司業務辦理指南 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為進一步優化上市公司自律監管規則體系,減少規則層級、精簡規則數量、完善規則內容,不斷提升規則適應性,深交所發佈《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業務辦理指南》第1號至第11號,適用於深交所主板、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本次業務辦理指南施行前本所發佈的其他規定與本次發佈的指南規定不一致的,以本次發佈的為準。同時,廢止《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直通車業務指引》等17件制度文件、《上市公司配股業務指南》等17件業務辦理指南。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版權聲明:本文源自 網絡, 於,由 楠木軒 整理發佈,共 2799 字。

轉載請註明: 證監會發布:證監會責令恆泰證券改正墊資開户等問題 - 楠木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