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周知,還有不到10天的時間,也就是從2月1號起,就要實行新的重疾新規了,這也是時隔13年後,重疾險又一次大的變革。
新規過渡期到明年1月31日,所有老產品在這之前都會下線,換成新產品銷售,但已經買完的老產品不受影響,仍然按原合同執行。
其中最引人關注的就是新版的重疾險甲狀腺癌不再全額賠付,變成了分級賠付,老版中,甲狀腺癌都屬於惡性腫瘤,也就屬於重大疾病。一旦確診,都是1000%賠付的。
新規則中TNM分期為I期或更輕分期的甲狀腺癌不屬於惡性腫瘤,也就不算重大疾病。新規將Ⅰ期甲狀腺癌劃分到輕疾保障裏,只賠保額30%。
舉個例子:
張三投保了舊版重疾100萬,發生1期甲狀腺癌或前列腺癌,按舊規,屬於重疾,賠100萬;按新規,屬於輕症,最多賠30萬。
甲狀腺癌高發其實早已不是什麼秘密了,短短十年內,我國甲狀腺癌發病率激增了近5倍。位居於排行榜第五位,發病增長率更是位居榜首。其中,女性發病率比男性高3倍!
數據不會説謊,據統計40多家保險公司的2020年理賠報告出台了,我們選了老三家的理賠報告關於重疾種類賠付數據看一下。
中國人壽:男性賠付最高的還是癌症,肺癌,排名第二的就是甲狀腺癌,佔到賠付比例的12%,女性賠付比例最高的就是甲狀腺癌,佔到26%,女性最常見的乳腺癌排第二。
中國平安:僅從惡性腫瘤賠付種類上看,和中國人壽沒有大的區別,甲狀腺癌在女性惡性腫瘤賠付比例上同樣高居榜首。
太平人壽:甲狀腺癌賠付比例,不管男性、女性,都是最高發的癌症,雙雙佔據榜首。
從理賠數據不難看出,甲狀腺癌高發,尤其在女性中高發是鐵的事實,所以在2月1號之前投保老版重疾險才是最精明的選擇。
“買老版重疾險能致富”!這句話不是我説的,我根本也不認同這個説法,這是一個互聯網大V近期分享了一個理賠案例,起的一個讓人上頭的標題。
首先我聲明一點,這個大V不是保險業內人士,平時最喜歡的事就是寫社會熱點的點評,也可能重疾險新規這個話題太熱了,畢竟13年了終於變了,引起了這位大V的注意才寫的,這篇文章的大概意思就是他有一個朋友,2018年查出甲狀腺結節,2020年確診甲狀腺癌。
因為之前這個朋友的父親得癌症後治療花了幾十萬元,這使得她很早就意識到了保險的重要性。
從2017年時,她與自己的老公就開始購買重疾險。也正是這個決定,她術後申請到了80萬元的理賠金,據瞭解整個治療過程才花費了幾萬元而已。
這個朋友拿到了理賠金之後,開玩笑説這是因病致富。
這個大V的文章裏説:“2017年時,這個朋友與自己的老公買了一份30萬元保額的重疾險”。但最後理賠了80萬,肯定不止是買了一份重疾險,這個大V畢竟不是業內人士,寫錯也能理解。
“丁予合同簽訂時間早於修改規範,所以才得到瞭如此多的理賠”。這句話希望每個人都能看懂,老版的重疾險產品裏甲狀腺癌100%賠付,新版的降級賠,
他這篇文章最後的感慨卻道出了重疾險的真相:重疾險,有時真的能拯救一個家庭。
擇優理賠讓老版重疾險更香
在新產品要來、老產品紛紛下架這樣的交替之際,大家討論得最多也很糾結的是:新舊產品,到底買哪個划算?
糾結的理由,無非就是因為新舊重疾定義理賠上各有利弊,陷入了選擇恐懼中。其實大家不用糾結的,因為面對新舊規範交替,保險公司紛紛推出了“重大疾病擇優理賠方案”,這是什麼意思呢?
擇優理賠,是指投保的舊重疾險產品,在特定時間段內(11月5日之後)首次確診重大疾病,在理賠時,2007版舊標準和2020版新標準,哪個標準對自己更有利,就選哪一個。
可以看出,擇優理賠是更人性化的設計,現在買舊重疾險的產品,理賠標準有兩個可以任選,當然也最有利。2021年2月以後買的新重疾產品,只能用於2020版新標準。
兩個版本理賠標準,各有利弊,“魚和熊掌不可兼得”,可謂是一個向左一個向右,擇優理賠這種人性化的設計,舊版本就更值得下手了,尤其對於那些一點保障都沒有的人,就相當於給了自己一個“選擇權”,未來可以“擇優”。
就像上面那個案例
那個人買了舊版重疾80萬,如果確診的是1期甲狀腺癌,按舊規,屬於重疾,賠80萬;按新規,屬於輕症,最多賠30萬。新舊標準你可以自由選擇,但我想沒人會覺得多賠錢扎手吧。
但是,如果在明年2月1日後買的新產品,萬一得了I期甲狀腺癌,就不能反過來按舊版定義來賠了!!!
有了擇優理賠,老版重疾產品更香了,是不是?
最後總結一下,現在購買重疾險又有擇優理賠加持確實對我們更有利,擇優理賠可以讓理賠標準兩個可以任選,當然性價比更高。所以,建議還沒買的趕緊買,買了的能加保就趕緊加。
需要提醒大家,只有在今年 2 月 1 日前買舊定義重疾,才有機會享受擇優理賠的待遇,如果大家有看好的產品,可以早點下手,畢竟停售後就再也買不到了。
總之,老產品比較划算,畢竟能夠擇優理賠,對咱們最有利的,抓緊時間上車吧,等到今年2月份再買,就沒有這個選擇權了。再説,風險也不等人,早買早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