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地產網訊:7月13日,深交所發佈對金科地產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的關注函。
觀點地產新媒體查閲公告獲悉,關注函提及,金科股份7月9日披露《關於股東權益變動的提示性公告》,公司股東陶虹遐向董事會秘書張強寄送《關於限期發佈解除<一致行動>的函》。公司實際控制人黃紅雲表示,其沒有與陶虹遐解除一致行動關係的主觀意願,但充分尊重陶虹遐的意見。陶虹遐直接持有公司2.49%的股份,同時持有公司股東重慶市金科投資控股(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持股比例佔金科股份總股本的7.24%)、重慶虹淘文化傳媒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佔金科股份總股本的6.96%)49%的股權。
對此,深交所請金科股份核實或補充説明:
補充披露《關於限期發佈解除<一致行動協議>的函》的具體內容,包括約定披露期限、解除一致行動的原因及依據等;
説明黃紅雲與陶虹遐是否存在其他尚未披露的股權相關協議和安排,並以股權結構圖的形式,説明黃紅雲與陶虹遐解除一致行動協議前後,黃紅雲的持股變化情況;
公告顯示,金科股份於7月8日收到主要股東的書面文件,為保障和鞏固黃紅雲先生對金科股份的實際控制地位,當黃紅雲對金科股份實際可支配表決權的股份比例小於等於20.5425%的情況下,該主要股東將其持有公司6%股份比例的表決權委託給黃紅雲行使,有效期為五年。
説明主要股東的名稱,與金科股份、實際控制人、董監高是否存在關聯關係,相關書面文件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是否構成承諾,主要股東剩餘股份的持股比例,相關表決權委託事項是否觸發股東要約收購義務。
深交所要求金科股份7月16日前將有關説明材料報送深交所並對外披露,同時抄送派出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