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保監會發文規範有序發展獨立個人保險代理人

本報訊 記者付秋實報道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深化“放管服”改革決策部署,助力國家穩就業保就業工作,推動保險行業高質量轉型發展,銀保監會12月29日發佈《關於發展獨立個人保險代理人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按照支持有序發展、強化公司責任、加強監督管理的原則,針對保險公司、獨立個人保險代理人兩個方面建立基本的規制規則,着力杜絕保險營銷組織層級,轉變保險營銷發展模式,改革利益分配和考核機制,引導保險公司規範有序發展獨立個人保險代理人,推動保險市場發展壯大,形成一支更加專業化、職業化和穩定化的銷售人員隊伍。

《通知》主要從獨立個人保險代理人定位、條件標準、行為規範、選拔機制、公司管理、監督管理等方面提出具體的監管規則。明確獨立個人保險代理人不隸屬團隊、自主獨立開展保險銷售的本質特徵,嚴格規定人員基本條件及選拔機制,着力規範人員從業行為,強調保險公司管控責任及監管部門監管責任。規定保險專業代理、保險經紀機構及其從業人員可參照執行獨立個人保險代理人政策。

銀保監會表示,下一步,將加強獨立個人保險代理人政策宣傳和業務指導等工作,支持有意願且風險管控到位的公司推行獨立個人保險代理人模式,促進行業高質量轉型發展。

記者 付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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