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聯社(北京,記者 姜樊)訊,今日,人保因“合同履約保證保險”被銀保監會點名通報。有業內人士表示,此次被點名的“合同履約保證保險”正是此前風靡一時的“助貸險”。在監管下文規範信用保險和保證保險的半年過渡期之後,“助貸險”業務已經基本退出市場。
通報顯示,2018年3月,人保財險廣東分公司與某集團簽訂合作協議,為該集團旗下平台的借貸業務提供“合同履約保證保險”保障,投保人為該集團旗下平台借款人,被保險人為資金出借人,保險金額為貸款本金與利息之和。
“在去年銀保監會規範文件之後不久,各家保險公司就已經停止了與助貸平台的相關合作,助貸險早就沒了新增業務。”一位助貸平台相關工作人員向財聯社記者表示,目前僅存的小部分“助貸險”主要是承保了較長期限的貸款,等到貸款到期之後相關存量業務也將隨之自然消亡。
去年5月份,銀保監會下發《信用保險和保證保險業務監管辦法》,反覆強調保險公司應擔負風控、必須與具有合法融資服務資質的機構合作。不合規業務,需在6個月的過渡期內逐步降低未了責任餘額,妥善有序對存量進行消化。
其中絕大部分不合規業務均與互聯網助貸機構有關。實際上,“助貸+保險”的助貸險模式曾被助貸機構廣泛使用,但部分業務在實際操作過程中發生了“走樣”。
如存在此次通報中提及的:承保後未及時簽發保險單,未發送投保成功短信;未嚴格執行經銀保監會備案的保險費率;使用已廢止的合同履約保證保險條款等問題。
還有一些更為激進的業務模式,保險公司甚至變成了幫互聯網平台收取風險備付金的“通道”。一位原互聯網金融平台相關人士向財聯社記者透露,保險公司在收取保費之後,會將保費的一部分,甚至大部分費用返還給平台或其關聯公司,在平台端變相形成風險備付金來抵禦可能出現的不良貸款。保險公司則留下少部分保費作為酬勞,甚至不真正承擔風險或履行賠償責任。此前,該模式就已被監管叫停。
“保險跟助貸公司合作,實際上就是為了流量和規模。”另一位助貸行業內部人士向財聯社記者表示,這種模式的好處是,因為有了保險的增信,助貸公司可以撮合更多的業務;而保險公司獲得了流量則可以很快支撐起規模,迅速獲得盈利。
在野蠻擴張的背後,一些保險公司扮演了實質性的“兜底人”角色。中華財險2019年踩雷厚本金融,不僅賠付超過5.8億元,還被罰款超80萬;人保則被傳已關停助貸險部門,曾一路高歌的保證保險業務2018年實現了1.21億元的承保利潤,但在2019年急轉直下,大幅虧損28.84億元,綜合成本率飆升至1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