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日報訊 (全媒體記者林曉麗)2月22日,全媒體記者獲悉,日前央行廣州分行、廣東銀保監局下發有關廣東(不含深圳,下同)轄內地方法人銀行業金融機構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相關工作的通知,對廣東轄內第三檔、第四檔、第五檔地方法人銀行業金融機構房地產貸款集中度提出了具體要求。對比全國的指標紅線來看,其中第三檔和第四檔的上限分別上調了2個百分點、2.5個百分點,這意味着這些銀行的房貸發放的額度相比略為寬鬆。
具體看,廣東銀行業金融機構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的具體上限為:第三檔中資小型銀行和非縣域農合機構房地產貸款佔比上限、個人住房貸款佔比上限分別為24.5%、19.5%;第四檔縣域農合機構房地產貸款佔比上限、個人住房貸款佔比上限分別為20%、15%;第五檔村鎮銀行房地產貸款佔比上限、個人住房貸款佔比上限分別為12.5%、7.5%。
2020年12月31日,央行、銀保監會下發《關於建立銀行業金融機構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下稱《通知》),根據不同銀行的資產規模及機構類型,分成5檔對房地產貸款集中度進行管理。
具體看,6大行+國開行為第一檔,12家股份行+農發行+進出口銀行+北京、上海、江蘇銀行為第二檔,民營銀行+除去北京、上海、江蘇外的城商行+大中城市和城區農合機構為第三檔,縣域農合機構為第四檔,村鎮銀行為第五檔。農合機構包括:農村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農村信用合作社。
對於第三檔、第四檔、第五檔銀行,《通知》規定,房地產貸款佔比上限、個人住房貸款佔比上限分別為22.5%、17.5%;17.5%、12.5%;12.5%、7.5%。
相比較來看,央行廣州分行、廣東銀保監局結合轄內實際情況,對轄內第三檔、第四檔銀行房地產貸款佔比上限、個人住房貸款佔比上限分別提高了2個百分點、2個百分點;2.5個百分點、2.5個百分點。
值得注意的是,央行、銀保監會下發的《通知》第四條明確,央行副省級城市中心支行以上分支機構會同所在地銀保監會派出機構,可在充分論證的前提下,結合所在地經濟金融發展水平、轄區內地方法人銀行業金融機構的具體情況和系統性金融風險特點,以《通知》第三檔、第四檔、第五檔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要求為基準,在增減2.5個百分點的範圍內,合理確定轄區內適用於相應檔次的地方法人銀行業金融機構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要求。
在過渡期方面,央行廣州分行、廣東銀保監局對相關銀行的要求與《通知》保持一致,即:房地產貸款佔比、個人住房貸款佔比超出管理要求,超出2個百分點以內的,業務調整過渡期為自本通知實施之日起兩年;超出2個百分點及以上的,業務調整過渡期為自本通知實施之日起4年。
央行廣州分行、廣東銀保監局還要求,房地產貸款集中度超標銀行應制定業務調整過渡期內逐步達到管理要求的調整方案,明確向管理要求邊際收斂的時間安排和具體措施等內容,於2021年2月19日前分別將調整方案報送相關部門,並於每季度結束後首月15日內向相關部門報告執行情況。
第三檔、第四檔涉及廣東哪些銀行?據銀保監會發布的截至2020年6月末的銀行業金融機構法人名單,主要包括:廣州銀行、東莞銀行、華興銀行、南粵銀行、珠海華潤銀行、梅州客商銀行、廣州農商行、東莞農商行、佛山農商行、順德農商行、南海農商行等。
有位列第三檔的地方法人銀行業金融機構相關人士對記者透露:“內部已收到相關通知,對我們來説還算是好消息,這麼一來,我們房貸發放的額度相比略為寬鬆。”
不過,值得一提的是,廣州地區銀行業金融機構比較特殊,其個人住房貸款被窗口指導為“雙管控”:新增個人住房貸款佔比不能超過12.6%,每個月新增個人住房貸款額度不能超過2020年10月、11月、12月三個月的平均放款額度,而且所有銀行一個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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