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聞記者 餘子欣
11月22日晚,拉夏貝爾發佈關於被債權人申請破產清算的提示性公告。公告內容指出,2021年11月22日,拉夏貝爾從烏魯木齊市新市區人民法院獲悉,公司債權人嘉興誠欣製衣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嘉興誠欣”)、海寧紅樹林服飾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紅樹林”)、浙江中大新佳貿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浙江中大”)遞交了《破產申請書》。
公告稱,根據相關規定,因核准公司登記機關為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公司的破產案件一般應由中級人民法院管轄。申請人向新市區法院(基層人民法院)申請公司破產清算,其請求不符合相關法律程序,公司將及時向新市區法院提交破產清算的異議申請;同時,公司未收到法院有關本次破產清算的任何裁定。
公告還指出,如最終相關法院受理公司破產清算申請且公司被法院宣告破產,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第13.4.14的規定,公司A股股票將面臨被終止上市的風險。
據公開資料顯示,拉夏貝爾是一家定位於大眾消費市場的多品牌、全渠道運營的時尚集團,企業成立於 2001 年 3 月 14 日,註冊資本約 5.48 億元,據悉,企業有 172 條限制高消費記錄,22 條被執行人記錄,被執行總金額約 6.7 億元,曾涉司法案件 697 起,77.47% 的案件身份為被告,案由系加工合同糾紛的案件最多。
據悉,拉夏貝爾與上述3家公司存在合同糾紛,且未按各自調解書中確定的金額和日期付款。除了嘉興誠欣未公佈與拉夏貝爾具體的債務金額外,拉夏貝爾應向紅樹林和浙江中大共計支付1219.65萬元。3家公司認為,拉夏貝爾已經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且明顯缺乏清償能力,因此向法院提交《破產申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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