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升私募行業規範發展水平,證監會、市場監管總局日前相繼出手,對私募基金管理人經營範圍提出明確管理要求,要求私募基金聚焦主業,並加強風險防範。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登記註冊局近日發佈《關於做好私募基金管理人經營範圍登記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各地登記註冊機構做好私募基金管理人經營範圍登記工作。《通知》指出,相關私募基金管理人在辦理經營範圍登記時,統一使用兩種表述辦理經營範圍登記,且須在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完成登記備案後方可從事經營活動。
此前1月8日,證監會曾發佈《關於加強私募投資基金監管的若干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對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從業人員等主體的“十不得”禁止性要求。證監會表示, 發佈《規定》是貫徹落實有關防範化解私募基金行業風險要求的重要舉措之一,其將進一步引導私募基金行業樹立底線意識、合規意識,對於優化私募基金行業生態也具有積極意義。
自2013年私募基金納入證監會監管以來,私募基金行業發展迅速,在促進社會資本形成、提高直接融資比重等方面發揮着重要作用。證監會數據顯示,截至2020年年底,已登記管理人2.46萬家,已備案私募基金9.68萬隻,管理規模15.97萬億元。截至2020年三季度,私募股權基金、創業投資基金累計投資於境內未上市未掛牌企業股權、新三板企業股權和再融資項目數量達13.2萬個,為實體經濟形成股權資本金7.88萬億元。(記者 羅逸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