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貝網 1月27日消息,創業板擬IPO企業佛朗斯近日收到第三輪審核問詢函。針對公司客户華富得回款金額佔當期對其銷售金額比例波動較大一事,深交所對其進行了重點問詢,要求佛朗斯説明公司對華富得的銷售收入是否真實、準確。
廣州佛朗斯是一家場內物流設備運營管理公司,是一家集叉車租賃、維修服務、配件銷售等業務於一體的叉車服務提供商。
據招股書顯示,境外出口商華富得是該公司的客户之一。據瞭解,華富得曾是該公司2017年度第一大客户,銷售金額為6354.21萬元,佔全年銷售收入比重的11.06%。不過2018年至2020年1-6月,該公司對華富得銷售金額大幅減少,分別是1969.44萬元、1474.44萬元和679.82萬元。
佛朗斯對此表示,由於2017年公司在出口報關方面欠缺經驗,公司主要通過華富得代理出口業務。隨着公司外貿團隊積累了一定的自主出口業務經驗,2018年逐步轉為自主報關出口,因此在2018年以後公司對華富得的銷售金額下降幅度較大。
在銷售收入減少的同時,華富得的回款比例也存在一定波動。
據悉,2017年,華富得回款5691.32萬元,佔當期對其銷售金額的89.57%;2018年回款3116.44萬元,佔當期對其銷售金額的比例為158.24%;2019年則是回款了2694.51萬元,佔比為182.75%。截至2020年6月,華富得共計回款820.56萬元,佔當期對其銷售金額的比例為120.70%。
對此,深交所要求佛朗斯説明華富得回款金額佔當期對其銷售金額比例波動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並説明公司對華富得的銷售收入是否真實、準確。
佛朗斯回覆稱造成報告期各期公司對華富得回款金額佔當期對其銷售金額比例存在較大波動的主要原因:一是從2018年開始公司對華富得的銷售收入金額逐年減少,而公司從2018年開始的回款金額中包含前期實現收入以及對應收入的增值税銷項税額,導致了公司2017年後各年公司對華富得的銷售回款高於當年對其銷售收入金額。
二是2017年及之前公司對華富得銷售收入金額較高,但其當期回款金額小於當期銷售收入金額,從而導致2017年末應收餘額較大,而期後對應應收餘額逐步回收,導致報告期各期末應收餘額逐年減少,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對華富得的應收賬款僅為102.51萬元。
三是公司各年銷售回款受到多重因素的影響其與當期銷售收入並不存在絕對的比例關係。
佛朗斯表示,公司對華富得銷售回款金額波動較大的原因是公司對其銷售收入下降和華富得回款變慢又逐漸恢復正常所致,具有合理性。公司通過華富得代理出口業務逐步降低,華富得的回款已恢復正常,公司對華富得的銷售收入是真實、準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