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家公司!42款產品!8大問題!銀保監會給你排雷了

28家公司!42款產品!8大問題!

1月29日,銀保監會人身險部發布《關於近期人身保險產品問題的通報》,將近期人身保險產品監管中發現的典型問題進行了通報。

據記者梳理,通報主要反映了近期人身險產品在產品設計、條款表述、費率釐定方面的問題,關係着保險消費者的切身利益和體驗。

銀保監會人身險部要求:各人身險公司對照問題認真整改,切實提高產品管理水平。

問題一:既往症定義不合理

點名公司:新華人壽、上海人壽、幸福人壽、中銀三星人壽

通報顯示:上述4家公司報送的4款醫療保險,條款約定合同生效日前未經醫生診斷和治療的症狀屬於既往症,缺乏客觀判定依據,易引發理賠糾紛。

點評:既往症的判定關係着保險消費者投保時的身體狀況,也是未來保險消費者是否能夠獲得理賠的前提基礎。既往症的判定通常應為保險消費者投保時醫生明確診斷的疾病或是異常。上述條款中“未經醫生診斷和治療的症狀”納入既往症,顯然是隨意擴大既往症範圍,為理賠製造困難,損害保險消費者利益。

問題二:現金價值計算問題

點名公司:華匯人壽、信泰人壽、東吳人壽、國聯人壽、弘康人壽、天安人壽、太平人壽、愛心人壽

通報顯示:前7家公司報送的8款產品,現金價值計算不合理,存在長險短做的風險。愛心人壽報送的2款終身壽險,現金價值計算使用的利率不一致。

點評:現金價值是指人壽保險單的退保金數額。在保險期限較長的人壽保險中,保單項下積累有一定的責任準備金。現金價值的計算直接關係着保險消費者退保時的利益。通常情況下,保險公司應按照相關規定及產品設計時的約定,合理計算現金價值,以符合監管要求,確保保險消費者利益。

問題三:增額終身壽險產品問題

點名公司:海保人壽、和泰人壽、橫琴人壽、華貴人壽、信美相互人壽、小康人壽

通報顯示:上述6家公司報送的11款增額終身壽險,其增額利率超過3.5%,易與產品定價利率混淆,存在噱頭營銷風險。

點評:定價利率也就是預定利率,是指壽險產品在計算保險費以及責任準備金時,預測收益率後所採用的利率。根據現有監管要求,壽險產品的預定利率最高不超過3.5%。增額終身壽險是指保額可以持續遞增的保險。有些保險產品的增額利率(產品一定階段後保額年增長速度)超過3.5%,但預定利率卻不能超過3.5%,保險公司在宣傳時沒有明確區分,容易讓保險消費者混淆。

問題四:條款表述不嚴謹

點名公司:人保壽險

通報顯示:該公司的某疾病保險,條款中關於極重度惡性腫瘤的相關表述與行業《重大疾病保險的疾病定義使用規範(2020年修訂版)》不符。

點評:條款表述是保險消費者認識和理解產品的依據,各類表述都有相關的規範性要求。保險公司不能拋開規範性要求擅自篡改表述,最終影響保險消費者權益。

問題五:條款表述不合理

點名公司:恆安標準人壽、英大人壽

通報顯示:前者報送的某短期醫療保險,條款中關於續保的表述不符合監管規定,存在較為嚴重的誤導隱患。後者報送的某疾病保險,條款中關於身故保險金申請材料的規定不合理,易引發理賠糾紛。

點評:近年來,短期醫療保險存在亂設續保約定的情況,而後期相關約定卻往往不能達成,因此引發了較多的消費投訴。身故保險金的申請材料往往涉及死亡證明、户口註銷證明等,保險公司不能隨意增加理賠材料要求,而導致保險消費者理賠困難。

問題六:費率釐定不合理

點名公司:太保壽險、平安人壽、百年人壽、天安人壽、太平人壽

通報顯示:上述5家公司報送的7款醫療保險,費率釐定年齡區間跨度過大,存在不公平定價風險。

點評:醫療保險產品費率釐定應跟着被保險人身體狀況變化走,通常是掛鈎年齡。一般情況下,醫療險產品以5年為一個區間,每5年調整為下一梯度的費率。如果年齡區間跨度過大,則將身體狀況差距較大的人羣放在同一標尺下衡量,存在定價不公的風險。

問題七:費率釐定缺乏定價基礎

點名公司:民生人壽

通報顯示:該公司報送的某疾病保險,保險責任過於單一,缺乏定價基礎。

點評:疾病保險往往覆蓋了保險消費者可能面臨的多種疾病和診療情形,如果責任過於細分,則缺乏精確的歷史數據用於定價,進而不能給保險消費者提供應有的保障。

問題八:產品報送材料不規範

點名公司:陸家嘴國泰人壽、太平洋健康險、平安健康險、平安人壽

通報顯示:前兩家公司報送的3款健康保險,加費表作為單獨材料報送,未包含在費率表中;平安健康險報送的2款醫療保險,存在備案材料不齊全、上傳錯誤等問題;平安人壽報送的某兩全保險,精算報告中假設投資收益率填寫錯誤。

點評:保險公司報送的產品材料是其備案產品和接受監管檢查的重要資料,應審慎按照相關的規範進行報送。

銀保監會人身險部強調,個別人身險公司產品管理粗放、風險合規意識淡漠,部分歷史產品條款中有關於滿期金累積生息賬户相關表述,所涉及的負債管理和利率釐定等問題存在嚴重風險隱患,易造成“剛性兑付”預期。

銀保監會人身險部要求,各人身險公司應當持續加強產品開發報備工作的審核把關,總精算師需落實好產品審核把關的第一責任,及時發現產品設計、定價、精算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和不足。各人身險公司應當嚴格對照歷次通報內容和“負面清單”中的問題進行自查,對於其他公司產品核查中發現的問題,要引以為戒,及時變更、停售類似產品,已經造成不良影響的,要及時報告、認真整改,不能存有僥倖心理。

銀保監會人身險部表示,下一步,將重點在意外傷害保險、互聯網人身保險、非重大疾病類產品使用新重疾定義等方面,對各公司產品開發、銷售等行為進行持續監測,堅決打擊違規開發保險產品、產品炒停、誤導宣傳等行為,對發現的違法違規問題,將依法對公司採取監管措施或行政處罰,並嚴肅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版權聲明:本文源自 網絡, 於,由 楠木軒 整理發佈,共 2266 字。

轉載請註明: 28家公司!42款產品!8大問題!銀保監會給你排雷了 - 楠木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