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訊,林達控股(01041)發佈公告,於2022年2月25日,公司接獲聯交所函件,當中載述聯交所上市委員會決定根據上市規則第6.01A條取消公司上市地位,原因乃公司未能於2022年2月2日前達成所有復牌指引。
根據相關規定,公司有權在接獲除牌決定當日起七個營業日內將除牌決定轉介聯交所上市覆核委員會複核。函件指出,倘公司決定不要求進行上市覆核委員會審查,則公司股份的最後上市日期為於2022年3月11日,有關股份亦將自於2022年3月14日上午9時正起取消上市地位。
於2022年3月7日,公司已提交有關要求將除牌決定轉介上市複核委員會複核的申請。
此外,該公司繼續停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