滬深交易所對中國存託憑證交易實行價格漲跌幅限制 漲跌幅比例為10%

北京商報訊(記者 劉鳳茹)3月25日晚間,滬深交易所發佈與境外證券交易所互聯互通存託憑證上市交易暫行辦法。辦法顯示,上交所、深交所對中國存託憑證交易實行價格漲跌幅限制,漲跌幅比例為10%,該辦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上交所、深交所全天休市達到或者超過7個自然日的,其後首個交易日的漲跌幅比例為20%。投資者當日買入的中國存託憑證,當日不得賣出,該所另有規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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