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創板再融資政策正式出爐。科創板上市公司將可依規申請再融資。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設立科創板並試點註冊制的重大決策部署,按照《證券法》和《關於在上海證券交易所設立科創板並試點註冊制的實施意見》,證監會在充分調研的基礎上,立足於我國資本市場實際制定了《科創板上市公司證券發行註冊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科創板再融資辦法》),自公佈之日起施行。
《科創板再融資辦法》自2019年11月8日至12月8日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同時,證監會通過召開座談會、書面徵求意見等形式聽取了有關方面的意見。新《證券法》修訂後,證監會又通過多種形式聽取了意見建議。社會各界對規則內容總體支持,提出的修改完善意見建議,證監會逐條認真研究,合理建議均予以吸收採納,並相應修改了規章內容。
修改完善後的《科創板再融資辦法》共七章、九十三條,主要包括以下內容:一是明確適用範圍,上市公司發行股票、可轉換公司債券、存託憑證等證券品種的,適用《科創板再融資辦法》。二是精簡優化發行條件。區分向不特定對象發行和向特定對象發行,差異化設置各類證券品種的再融資條件。三是明確發行上市審核和註冊程序。上交所審核期限為二個月,證監會註冊期限為十五個工作日。同時,針對“小額快速”融資設置簡易程序。四是強化信息披露要求,要求有針對性地披露行業特點、業務模式、公司治理等內容,充分披露科研水平、科研人員、科研資金投入等信息。五是對發行承銷作出特別規定,就發行價格、定價基準日、鎖定期,以及可轉債的轉股期限、轉股價格、交易方式等作出專門安排。六是強化監督管理和法律責任,加大對上市公司、中介機構等市場主體違法違規行為的追責力度。
上交所相關負責人表示,科創板上市公司再融資審核,將秉承科創板IPO審核理念,嚴格貫徹落實以信息披露為核心的證券發行註冊制理念,督促上市公司以投資者投資決策需求為導向,真實、準確、完整地披露相關信息。
目前,中國證監會發布的《科創板再融資辦法》已進一步精簡優化發行條件,科創板再融資主要關注上市公司的規範運行,不再將盈利要求作為發行條件。上交所科創板再融資審核,除關注上市公司是否符合發行條件之外,將重點審核上市公司是否充分披露對投資者作出投資決策有重大影響的信息,是否充分揭示了公司經營面臨的風險因素。
那麼,與IPO審核相比,科創板上市公司再融資的審核程序與審核時限有何變化?
上交所相關負責人表示,關於審核程序,科創板上市公司申請再融資的審核程序與科創板IPO審核基本類同,即由交易所進行發行上市審核,證監會註冊。同時,為了進一步提高審核效率、縮短審核時限,科創板上市公司再融資審核區分向不特定對象發行證券和向特定對象發行證券,採取差異化的審核程序。向不特定對象發行證券的,上交所審核機構提出初步審核意見後將提交上市委審議;向特定對象發行證券的,則無需提交上市委審議。
關於審核時限,與科創板IPO審核相比,科創板上市公司再融資的審核週期進一步縮短,上交所自受理之日起2個月內(不包括上市公司的回覆時間)出具審核意見;首輪審核問詢發出的時間為自受理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同時,上市公司及其保薦人、證券服務機構回覆上交所審核問詢的時間總計不超過2個月。中國證監會在15個工作日內對上市公司的註冊申請作出註冊或者不予註冊的決定。
此外,本次科創板再融資制度中設計了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適用的簡易程序,對於運營規範的科創板上市公司,年度股東大會可以根據公司章程的規定,授權董事會決定向特定對象發行融資總額不超過人民幣3億元且不超過最近一年末淨資產20%的股票。上交所受理簡易程序的申請後,對於保薦人發表明確肯定核查意見的,將不再進行審核問詢,自受理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出具審核意見並報中國證監會註冊,中國證監會將自收到交易所審核意見後3個工作日內作出予以註冊或不予註冊的決定。值得注意的是,考慮到目前科創板上市公司已基本完成2019年年度股東大會的召開,為充分發揮簡易程序的融資功能,本次發佈的《通知》調整了簡易程序2020年的適用要求,上市公司可以通過召開臨時股東大會的方式,授權董事會決定申請簡易程序。
來源:經濟日報新聞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