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近期發生的楊倩、陳夢、全紅嬋等奧運健兒姓名被申請註冊商標事宜,中國奧委會發布鄭重提示:不得以奧運健兒姓名惡意搶注商標,有上述行為的應及時撤回和停止實施商標註冊申請。
據媒體此前報道,“全紅嬋”商標被多方申請註冊,最早申請日期為8月5日,商標國際分類涉日化用品。
全紅嬋為東京奧運會參賽運動員,於8月5日跳水10米台奪金,並打破十米台世界記錄。
對此,在相關新聞的評論區,全紅嬋明確表示“不同意”,還附上了一個憤怒的表情。
此外,“楊倩”商標被多方搶注,國際分類涉及酒、健身器材等……
目前,這些企業和個人註冊的“全紅嬋”等商標還處在申報過程中。《商標法》第4條明確,“惡意商標註冊申請,應當予以駁回”。
中國政法大學知識產權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李俊慧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
有關公司和個人將全紅嬋等奧運冠軍姓名搶注為商標的做法,涉嫌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甚至可能會使公眾產生認知混淆,可能會因損害他人在先權利或產生不良影響等,應不予核准註冊。
保護奧運冠軍姓名不被註冊商標,起止時間不應該從獲得冠軍之日起,而應該從確定成為奧運參賽隊員之日起,“畢竟,奧運代表團的運動員都有可能在相應的賽事拿到較好的名次,在短時間內變得家喻户曉,那麼,對於這些姓名的商標保護也應適度提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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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青年報 整理:張小松 綜合:@中國奧林匹克委員會、企查查、界面新聞(見習記者 朱恩民)等。
來源:中國青年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