騰訊發金融類違規營銷治理規範!禁發高收益理財、暗示保本等內容

騰訊發金融類違規營銷治理規範!禁發高收益理財、暗示保本等內容

7月13日,騰訊官方公眾號“微信公眾平台運營中心”發佈文章《微信公眾平台關於金融類違規營銷內容的規範》。

文章顯示,微信公眾平台為保障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防範和控制金融營銷活動的法律風險,根據相關規定,制定了一系列金融類違規營銷內容治理規則。

首先是禁止進行金融類欺詐營銷宣傳。微信公眾帳號發佈的內容中,禁止高收益理財欺詐內容,如推廣不正常的高回報理財產品或導流欺詐項目;禁止以有償薦股為名,從事欺騙用户跟隨掮客購買股票的行為;禁止以其他新型概念進行欺詐,例如以共享經濟、物聯網、虛擬幣等名義來宣傳可以致富、內容誇大描述,易導致用户損失的。

其次是禁止進行金融類不實營銷宣傳。微信公眾帳號發佈的內容中,不得含有內容明示或者暗示金融產品或服務未來效果、收益或對相關情況作出保證性承諾,例如明示或暗示保本、無風險或保收益(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例如國債)。

此外,禁止進行金融類誤導營銷宣傳,禁止進行金融類無資質營銷宣傳。不得利用國務院金融管理部門或地方金融監管部門,對金融產品或金融服務的審核或備案程序等,作為宣傳噱頭,誤導消費者認為該金融產品或服務有政府保證。

此前,騰訊曾於7月12日對集團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以下簡稱“騰訊金融消保委”)進行組織架構、職責和人員調整。調整後,騰訊金融消保委領導小組的主任委員為騰訊集團總裁劉熾平,以及騰訊集團高級副總裁郭凱天(領導騰訊政府關係與企業社會責任相關團隊)。(文 |《財經天下》週刊 鄭浩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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