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7月17日消息,中國證監會就修訂《期貨經紀公司保證金封閉管理暫行辦法》(簡稱《辦法》)公開徵求意見。《辦法》指出,客户在期貨交易中透支、穿倉導致保證金不足時,期貨公司應當及時以自有資金補足保證金,不得佔用其他客户的保證金。
此次修訂主要包括三方面內容。一是修改與當前保證金安全存管監控制度做法不同的內容。比如,刪去期貨公司資金劃轉均需向存管銀行提供劃款憑證、説明等材料,增加各方向監控中心數據報送的義務;明確一個期貨公司可以在同一存管銀行開設多個保證金賬户;期貨公司向證監會派出機構報備保證金賬户開立、變更等要求,改為向期貨保證金安全存管機構報備等。
二是強化存管銀行在保證金封閉管理中的責任。就保證金賬户凍結事宜,明確存管銀行應當在銀行內部系統中對保證金賬户進行特殊標識,並在相關網絡查控等平台中作限制整體凍結設置,並在收到有權機關對保證金賬户的凍結、扣劃指令時,應當提示賬户資金的特殊性質以及賬户不得被整體或超出涉案金額範圍凍結、扣劃等安排。
三是增加與對外開放相銜接的條款。將從事境內特定品種期貨交易的境外交易者和境外經紀機構,適用對客户的相關規定,統一納入保證金封閉圈管理。
更多資訊或合作歡迎關注中國經濟網官方微信(名稱:中國經濟網,id:ource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