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評論 | 電子煙禁止“調味”,打破清新偽裝明確煙草本質

□蔣璟璟

近日,國家煙草專賣局發佈了《電子煙管理辦法》(以下稱《管理辦法》)。《管理辦法》指出,禁止銷售除煙草口味外的調味電子煙和可自行添加霧化物的電子煙。明確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電子煙產品。《管理辦法》2022年5月1日正式施行。受此消息影響,電子煙行業品牌龍頭股價暴跌36%。

對電子煙強化監管,早就是大勢所趨。在數年行政引導、管制實踐的基礎上,《電子煙管理辦法》正式出爐,堪稱靴子落地。可即便對此已有預判,這一消息還是在資本市場引發巨大沖擊。相關行業頭部企業股價斷崖式暴跌,其背後所傳遞的信息是耐人尋味的。須知,投機者一貫的信仰是,“利空出盡就是利好”,電子煙廠家股價非但沒有反彈反倒繼續自由落體,很大程度上説明,《電子煙管理辦法》的某些條款,其嚴厲程度與現實影響,是超預期的。

新近發佈的《電子煙管理辦法》,初衷旨在規範行業發展,但客觀而言,對行業產生的抑制效應是顯而易見的。一言以蔽之,職能部門並不鼓勵、並不贊同電子煙這一產品。這一政策大環境,構成了對電子煙產業商業模式的根本性挑戰。《電子煙管理辦法》作為一項專門性的法律法規,條分縷析、鉅細靡遺,涵蓋了電子煙行業的方方面面。從產品定義,生產准入、銷售渠道、質量標準等方方面面,都作出了事無鉅細的限定,這大大壓縮了從業者“自由發揮”的空間。

眾所周知,前些年電子煙之所以能在極短時間內迅速做大,恰恰是利用了監管空窗期的“紅利”。熱錢資本紛紛入局,砸下重金跑馬圈地,其邏輯就是“先製造既成事實”,讓後續的治理舉動有所顧慮。而從職能部門的一波組合拳審視,無論是“明確電子煙參照捲煙管理”,還是新近出台針對性的《電子煙管理辦法》,其監管意志之堅決、監管手段之強力,都遠超了市場原先的猜想。行業龍頭企業最新一輪股價暴跌,恰恰體現了“預期錯配”之後的恐慌性拋盤。

《電子煙管理辦法》場景切入之具體、條款訂立之細緻,讓人印象深刻。比如説,“禁止銷售除煙草口味外的調味電子煙和可自行添加霧化物的電子煙”,這相當於封殺了電子煙的一大“賣點”。此前,很多電子煙都主打水果等個性口味,其清新清甜的味覺體驗,營造了一種“非煙草”的錯覺,讓吸食者放鬆了警惕、忘記了健康焦慮,久而久之深陷其中、樂此不疲。而依照最新的規定,“電子煙”的口味只能是煙草,這大大鞏固了“抽電子煙就是抽煙”的常識。

電子煙管理加力,大眾健康守護加碼。隨着《電子煙管理辦法》落地,電子煙的蠻荒發展徹底終結,“打擦邊球”的漏洞被堵上。可以預見,今後電子煙消費人羣擴大化的趨勢有望扭轉,電子煙在社會面的危害將得到有效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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