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5月10日電(江宇娟)國家發展改革委近日發佈了《關於進一步完善抽水蓄能價格形成機制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提出以競爭性方式形成電量電價,充分發揮電價信號作用,為抽水蓄能電站加快發展、充分發揮綜合效益創造更加有利的條件。業內人士表示,在國內構建以新能源為主體的新型電力系統的大背景下,隨着電價政策進一步完善,抽水蓄能行業有望迎來發展新機遇。
中國電建集團北京勘測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長、中國水力發電工程學會電網調峯與抽水蓄能專業委員會秘書長郝榮國表示,抽水蓄能電站電價政策尚不完善是目前制約抽水蓄能電站健康發展的主要因素之一。抽水蓄能建設成本無法通過輸配電價合理向用户側傳導,電網企業承擔壓力過大。
國家能源局數據顯示,截至2020年底,我國抽水蓄能裝機容量3149萬千瓦。
圖為十三陵抽水蓄能電站(圖片來自中國電建集團北京勘測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官網)
郝榮國指出,抽水蓄能電站是技術成熟、運行可靠且較為經濟的調節電源和儲能電源,可有效促進大規模風電和太陽能發電的入網消納,保障電力系統安全穩定運行,是構建以新能源為主體的新型電力系統的重要組成部分。進一步完善抽水蓄能電站價格形成機制,積極推動抽水蓄能電站參與電能量、輔助服務等競爭性電力市場,有助於推動抽水蓄能電站通過市場回收成本、獲得收益。
國家發展改革委在《意見》中明確提出,現階段,要堅持以抽水蓄能兩部制電價政策為主體,以競爭性方式形成電量電價,將容量電價納入輸配電價回收,健全抽水蓄能電站費用分攤疏導方式,充分發揮電價信號作用,調動各方面積極性。
2020年12月,我國在氣候雄心峯會上提出,到2030年風電、太陽能發電總裝機容量將達到12億千瓦以上。新能源的隨機性、波動性決定了新能源併網規模越大,電力系統靈活性資源的需求越大。業內專家指出,如果沒有相應規模的儲能等可調節資源支撐,系統調節能力存在缺額,將難以支撐高比例新能源高效利用和高佔比電量替代。
初步預計,“十四五”期間,我國抽水蓄能電站年度投產規模約在500萬-600萬千瓦,五年內新開工規模在3000萬-4000萬千瓦。
郝榮國表示,隨着風電、太陽能發電等新能源的大規模開發,為保障電力系統安全穩定運行,未來抽水蓄能的發展有望提速。
國家能源局在《2021年能源工作指導意見》中提出,開展全國新一輪抽水蓄能中長期規劃,加快長龍山、荒溝等抽水蓄能電站建成投產,推進泰順、奉新等抽水蓄能電站核准開工建設。
郝榮國表示,抽水蓄能中長期規劃計劃在今年上半年完成。“十四五”期間,我國應大力推動在建抽水蓄能電站按期投產,加快已納入規劃、條件成熟的電站開工,加快被納入中長期發展規劃項目的前期工作,爭取早日實現碳達峯、碳中和目標。